深入發展老年旅游保險業務,切實擴大旅游保險覆蓋面,更好發揮旅游保險的“安全閥”作用,需要多方面協同共促,多領域深度融合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國辦發〔2024〕1號),提出“發展老年旅游保險業務,鼓勵擴大旅游保險覆蓋面”。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防范功能,對確保老年旅游市場平穩有序運行、推動旅游業高質量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具有重要意義。
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老年旅游市場的快速發展,老年旅游安全風險因素日益呈現復雜化、多樣化、新型化等特征。
近年來,在文旅部門和銀保監會等相關部門的協同推進下,旅游保險產品對老年人的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例如,平安產險推出的境內短期旅游險、自駕旅游險以及境外全球旅行險等保險產品,涵蓋0-100周歲的客群,但針對不同年齡段客群的保額有所差異。華泰財險在境外旅游保險中,針對亞洲、港澳、馬爾代夫等不同旅游目的地設計各有側重的產品,其中,亞洲航境意外險的賠付限額可達800萬元、港澳旅行險擁有目的地購物特別保障、馬爾代夫專屬保險可提供沖浪出險雙倍給付等,產品客群年齡設置在0-90周歲之間,能夠涵蓋大部分有出游需求的老年群體。其他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針對滑雪、高原、趕海等旅游情景設計保險產品,年齡上限多在80-85周歲。
總體而言,我國旅游保險市場起步較晚,目前針對老年群體的旅游保險產品開發依然處在初級的自發探索階段,老年旅游保險政策體系仍不健全,市場競爭不夠規范;老年旅游保險供給覆蓋相對不足,結構性矛盾突出,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旅游經營者的保險知識不充分,難以應對日益多元的旅行風險;老年游客風險意識薄弱,尚未形成理性的投保觀念。從市場數據來看,當前我國老年旅游市場的保險滲透率明顯偏低,早前有統計顯示,我國人均旅游保費約為1.8元,購買旅游保險人數比例不到20%,而同期歐美國家的旅游者參保比率超過了80%,人均保費折合人民幣46元左右。相比之下,我國老年旅游保險市場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對策建議
未來深入發展老年旅游保險業務,切實擴大旅游保險覆蓋面,更好發揮旅游保險的“安全閥”作用,需要多方面協同共促,多領域深度融合,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注重需求側管理,聚焦五個方面著重發力。
(一)持續完善老年旅游保險政策體系
第一,完善旅游保險政策法規和行業標準。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加強與業內各方的溝通合作,及時了解市場變化,彌補現有法規的滯后性,制定具體的輔助性政策,并深入貫徹落實,精準有力促進老年旅游保險市場規范運行。
第二,加強對旅游保險相關主體的監管,尤其要強化旅行社責任險的督查,加大對騙保、宣傳不實等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第三,實施稅收激勵措施,提供稅收減免或抵扣,為從事老年旅游保險的企業減負擔添活力;加大政策補貼傾斜力度,通過直接財政補貼或低息貸款等方式,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盈利空間,激發老年旅游保險市場活力。
第四,建立多元旅游保險糾紛調解機制,引導保險行業協會、仲裁機構、法院以及其他第三方主體以非訴訟的形式調解矛盾,為老年群體設立專人專案,建設“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快捷有效處理旅游保險中發生的各種糾紛,保障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二)加速擴大老年旅游保險有效供給
第一,堅持旅保結合,鼓勵旅游企業與保險公司合作,豐富旅游保險產品供給,創新旅游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產品開發策略從以年齡為導向轉變為以健康為導向,針對不同旅游產品特點和老年人的群體特征進行市場細分,深入研究可保風險,在優化現有保險產品的同時,開發更多適老型旅游保險產品。一方面,要推出基本覆蓋旅游各環節各場景風險的綜合性一站式旅游保險產品,構建多層級的老年旅游風險保障體系,實現“食、住、行、游、購、娛”綜合旅游保險對游客的全覆蓋;另一方面,根據不同旅游場景的風險類型研發更具針對性的保險產品,如針對湯泉、康養等開發不同權益側重的保險產品,適當縮減保險權益從而降低保費,滿足老年群體多樣化需求。此外,還要降低投保門檻,持續優化保險條款,使老年人“看得懂、算得清”,實現產業提質、服務提效。
第二,保險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賠付體系,完善信用品牌培育機制,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三,建立“關懷版”旅游保險線上線下咨詢渠道,安排專屬業務員為老年群體服務,重點根據老年用戶需求提供代為篩選產品、代為下單、代為取消預訂等服務。
(三)全面提升旅游企業保險業務能力
旅游界和保險界應加強溝通交流,建立數據共享、信息互報和定期溝通的工作制度,加強異業機構合作,既增加旅游企業工作人員保險知識的培訓,提高旅游企業對保險知識的了解掌握程度,為老年游客推薦更適合的保險產品,又使金融從業人員更加充分地認識老年人旅行過程中面臨的突出安全問題,設計更加切合老年游客需求的保險產品,及時解決旅游保險發展中的問題。
此外,旅行社工作人員需要系統學習保險條款和賠付條件,根據《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務規范》規定,當出險后,旅行社要積極協助老年旅游者及其家屬向保險公司索賠,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信息,這能夠有效轉變公眾對旅游企業“只提供保險代理服務,不負責后續理賠”的印象,提高老年游客的整體滿意度。
旅游企業接收游客時,要根據老年人的健康狀況適當放松年齡限制,摒棄“一刀切”的做法,從需求側釋放高齡健康老年人的旅游需求,形成更大規模的老年旅游保險市場,提高規模效益,倒逼保險企業開發適老化的旅游險種,為更多老年旅游者提供保險保障。
(四)不斷加大老年旅游保險宣介力度
要進一步暢通老年旅游保險的宣傳推廣渠道。在宣傳對象上,由于老年旅游的購買決策者可能是子女,在向老年人推廣的同時,也要重視面向年輕人宣傳老年旅游保險產品;在宣傳形式上,針對老年群體相對傳統的休閑方式,利用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推廣老年旅游保險的公益廣告,通過構建準確的用戶畫像數據庫、保險代理人社區推廣等形式推動線上線下雙向聯動,打出營銷“組合拳”,聚合品牌勢能,逐步形成渠道暢通、積極有效的多元化、階梯式旅游保險銷售格局;在宣傳內容上,系統循環傳播保險功用和保險常識,跳出以往宣傳內容重產品輕常識的思維定式,提升公眾利用保險防范風險的意識,消除公眾對保險的抵觸心理。
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加強動態精準營銷,通過進社區、進鄉村、進養老院“三進”活動,將老年旅游保險送進千家萬戶,向難以跨越“數字鴻溝”的老年人進行一對一的保險知識和產品推廣。
(五)切實增強老年游客的參保享保意識
第一,營造積極的老齡化旅游消費氛圍,引導老年人樹立積極、健康、理性的消費理念,形成良好的旅游消費習慣;增強老年游客的風險防范意識,避免被虛假宣傳或不良銷售手段所誤導落入沖動消費的陷阱。
第二,開展“銀發無憂”等保險知識推廣活動,將老年旅游保險的宣傳嵌入日常保險宣傳的全過程,形成“政府倡導為核心,學校教育為基地,行業宣傳為主導”的社會合力,全方位助推國民增強風險意識。旅行社作為開展老年旅游業務的重要市場主體,需要提前告知老年游客在旅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提醒老年游客提前識別未知風險,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第三,老年游客及其子女可以通過主動參與保險教育和宣傳活動,提升對風險管理及保險理念的認知水平,在旅游保險決策中做出更加明智的選擇;積極主動了解有關老年旅游保險的相關產品,詳細閱讀各類產品的特點、覆蓋范圍和限制條件,明確可以享受的保險權益,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方案,以實現保險效益最大化。(朱志勝 張子丹)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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