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資金來源,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集中支持鄉村振興重點任務,遼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要按照“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農”的要求,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到2025年,總體上實現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偏低。”省委農辦秘書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若干意見》,從工作目標、省級統籌、支持方向、具體要求等9個方面明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旨在更好發揮土地增值收益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助力鄉村振興。
工作目標方面,遼寧省將按照逐年遞增、分步實施原則,綜合考慮各地區財政實力、土地出讓收入規模、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等情況,以市為單位,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占比逐步達到10%以上計提。2021年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2%,以后每年遞增不少于2%。到2025年,全省計提達到10%以上,總體上實現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省級統籌指從各市按差異化比例分別進行統籌。省政府從各市(不含大連、沈撫示范區)計提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中統籌一定比例資金,重點支持糧食主產縣(市)和財力薄弱縣(市、區)鄉村振興。分年度省級統籌比例為:2021年至2022年沈陽市12%、其他各市20%;2023年至2025年沈陽市6%、其他各市10%。原有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統籌政策不變。
支持方向上,重點用于5個方面12項內容。一是保障糧食安全,支持現代種業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4個方向。二是加強鄉村建設,支持農村供水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等4個方向。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農村教育、農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設等2個方向。四是支持用于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五是以工代賑工程建設。
在具體工作要求上,遼寧省明確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資金動態監控,做好預期收入和收益研判,與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做好整體測算,通盤考慮,統籌謀劃,有效銜接,避免對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產生擠出效應,確保對農業農村投入切實增加。同時,各地要把握好收用節奏,防控債務風險,并完善核算辦法,規范資金的收支管理。
轉自: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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