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宣布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對于今后新投產水電站,跨省跨區域交易價格由供需雙方參照受電地區省級電網企業平均購電價格扣減輸電價格協商確定;省內消納電量上網電價實行標桿電價制度,標桿電價以省級電網企業平均購電價格為基礎,統籌考慮電力市場情況和水電開發成本制定。水電比重較大的省份可在水電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實行豐枯分時電價或者分類標桿電價。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完善水電價格形成機制,朝水電定價市場化方向邁進了一大步,這將對水電產業健康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價改體現市場化方向
電力分為幾個大類,包括燃煤發電、水力發電、核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水力發電量占全國總發電量的17%左右,位居第二。我國從2004年開始對燃煤發電實行標桿電價政策,此后對風電、核電、光伏發電等也陸續實行標桿電價政策。
“這次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全面引入了市場因素,值得肯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通知主要從3個層面對現有機制進行了完善,一是跨省跨區域交易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二是省內消納實行標桿電價制度;三是水電比重較大的省份實行豐枯分時電價或者分類標桿電價。
“新機制體現了市場化改革方向,充分反映了市場供求關系。”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助理高世憲對記者表示。這次水電價改吹響新年電價改革號角。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作者: 方學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