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光伏發電運營監管辦法》。國家電網公司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分布式電源服務辦法進行了修訂,加上前段時間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光伏電站項目暫行辦法》,以及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布的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分布式光伏發電度電補貼標準、補貼資金撥付程序等,光伏發電應用已形成了“規劃、計劃、政策、監管”四位一體的發展機制。
國家能源局明確簡化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按照國家規劃分年度提出指導性規劃指標,項目由省級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門采取備案方式管理,并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除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風險評估等前置條件。對個人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采取更為簡便的登記方式管理,并優先獲得國家補貼。至此,光伏發電應用方面的政策文件已基本齊備。
光伏發電配套政策發布以來,國內光伏發電應用市場規模迅速擴大,特別是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逐漸升溫,帶動了光伏產業整體經營狀況明顯好轉。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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