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對進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的限制。政府有關部門不再直接規定成品油價格,改為在石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時采取臨時性干預措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起草的“383”改革方案中涉及到能源改革的條款引發了能源市場的關注。從方案中涉及能源改革的條款中看,此改革方案直指能源多個領域的市場化。近日,中國石油大學油氣產業中心主任董秀成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383”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能源改革條款是今后的改革的大趨勢和主要方向,但短時間內難以一步到位,完全市場化的條件成熟還有待時日。
能源價改期待多市場主體參與競爭
“政府有關部門不再直接規定成品油價格,改為在石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時采取臨時性干預措施。”這樣的價格形成機制是否過于理想化?董秀成認為:“今年3月份的成品油的定價機制改革可以說已經在往這個方向靠了,而且顯然今后就是要往這個方向改。”
今年3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一是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二是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三是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中石油海外勘探開發公司相關人士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定價機制改良后,進口企業的壓力明顯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由于油價調整不及時導致煉油板塊巨虧的現象。
盡管新機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外界仍期待在本次三中全會上實現成品油價格的徹底市場化。但在目前的條件下,把價格完全放開,那么油價就只能由壟斷企業“喊價”。
正是因為如此,此次“383”方案將“放開對進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的限制”與放開定價放在了同一條款里。“把定價放開的重要條件就是有多個市場主體能夠參與競爭,供大于求時價格走低,供不應求時價格走高,由供需決定價格,國家在價格波動劇烈的時候進行干預。這個實際上就是我們今后改革的趨勢。”董秀成說。
管網建設仍有待提速
今年以來,關于拆分中石油管網業務的討論早在“383”方案出爐之前就已經開始。1998年兩大石油公司重組時,管道業務是否應該劃入石油公司就廣受爭議。中國石油大學能源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王震此前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管道建設的投資規模巨大,回報期較長,最終國家還是把管道業務歸到了積極性較高,且有能力承擔風險的石油公司。
時隔15年,管道業務的拆分如果再次進入改革議程,其方向究竟如何?董秀成表示:“拆分管道目前來看時機并不成熟。管道獨立的首要條件是管網建設必須非常成熟,全國能夠形成大規模的管網。但是現在我們的管網基本還是點對點的,主要解決兩大石油公司的油氣運輸問題。如果沒有像電網那樣的四通八達的輸送網絡,獨立管網沒有太大的意義。”
至于“383”方案中提到的“組建若干家油氣管網公司,并建立對油氣管網的政府監管制度”,董秀成認為,這指的是管道運輸的“代輸”模式,即下游用戶將有機會越過管道運營公司,直接與上游氣源供應商談判確定氣源供應價格。管道運營公司在以“無歧視”原則運輸天然氣的同時,只向用戶收取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管輸費。
這種模式目前已有先例。對于去年動工的新粵浙管道工程,有關主管部門就明確表示,該管道的建設已準備向沿線的社會資本進行招標,建成之后管道的輸氣能力將大于修建方中石化的需求量,多出來的部分則用于“代輸”服務。
明確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對象和補償機制
與拆分管網業務相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今年也多次出現在國家審批權下放和鼓勵產業發展的政策當中。所謂大用戶直購電工作,是指電廠和終端購電大用戶之間通過直接交易的形式協定購電量和購電價格,然后委托電網企業將協議電量由發電企業輸配終端購電大用戶,并另支付電網企業所承擔的輸配服務。
從2010年開始,就有多個省份開始了直購電試點工作。山西省今年8月正式印發了《山西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意見(試行)》,將大范圍推行大用戶直購電交易。按照山西省的規劃,山西省內現運行的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省調公用火力發電企業將與用電企業直接交易,定價不再通過電網公司。
“在試點中,我們發現的問題是,地方政府對于誰是大用戶這個問題不明確,由于大用戶直購電的價格一般要低于工商業用戶的銷售電價,所以這個試點基本上作為政府對于當地企業的扶持手段,而什么樣的企業需要靠降低電價來扶持呢,當然是耗電量大的企業,如鋼鐵、鋁業等。”這是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張粒子在針對大用戶直購試點問題上提出的觀點。
針對這個問題,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了曾經參與電力體制改革的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該人士認為,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審批雖然已經下放,但是并不意味著管理部門對這項工作失去了監督和約束的能力。此次三中全會雖然可能只是為今后的電改工作明確一定的方向,但相關部門會根據這個方向落實具體的細則,比如說制定大用戶直購電的準入門檻和電網喪失優質客戶之后的補償機制等。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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