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加快煤層氣產業發展,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制定并印發《意見》,進一步完善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的相關政策措施,對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改善大氣環境,治理京津冀霧霾天氣,實現2020年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12年,全國煤礦瓦斯抽采量114億立方米、利用量38億立方米,比2005年分別增長4倍和5倍;地面煤層氣開發從零起步,累計施工煤層氣井13000余口,形成產能70億立方米/年,2012年產量27億立方米,利用量20億立方米。
這位負責人指出,雖然我國煤礦瓦斯治理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企業抽采利用瓦斯內在動力不足,煤礦瓦斯綜合利用率偏低、地面煤層氣開發緩慢,一些制約煤礦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隨著煤礦開采深度增加,井下地質條件日趨復雜,瓦斯防治成本持續上升,治理難度越來越大。二是隨著物價上漲及生產材料、人工等費用快速增長,現有扶持政策激勵效應日益降低,煤層氣產銷價格倒掛現象突出,即使享受財政補貼,煤層氣企業仍無法盈利。三是煤炭和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不健全,礦業權交叉重疊問題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一些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與煤炭開采缺乏溝通協調,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四是低階煤、深部煤層氣勘探開發技術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難以滿足大規模開發需要。
這位負責人介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是《意見》的核心內容。
一是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煤炭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重點支持關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煤礦保護層開采配套工程、井下瓦斯抽采工程納入煤礦安全改造投資支持范圍,輸配管網及利用設施、煤層氣開發利用示范項目納入煤炭產業升級改造投資支持范圍,治理利用技術裝備研發納入能源自主創新和能源裝備投資支持范圍。
二是強化稅費扶持政策。逐步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是完善煤層氣定價機制和發電上網政策。放開煤層氣(煤礦瓦斯)出廠價格,簡化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并網項目各項手續。
《意見》還對完善煤層氣開發體制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建立煤炭、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統籌煤炭和煤層氣勘查開采布局和時序,合理確定煤層氣勘查開采區塊,妥善解決礦業權重疊問題;建立煤層氣勘查開采約束機制,對長期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結束不及時開發的企業,核減其礦業權面積;對具備開發條件的區塊,限期完成產能建設;對不按合同實施勘查開發的對外合作項目,依法終止合同;建立煤層氣規模化開發機制,統籌規劃建設煤層氣規模化開發區塊輸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推進中小煤礦聯合建設瓦斯集輸管網,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規模化開發水平;完善煤層氣礦業權配置機制,通過招投標等競爭方式,優先配置給有開發實力的煤層氣和煤炭企業。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 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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