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布式光伏新管理辦法面世 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2-12





      1月23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旨在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可持續發展。


      距離上一次針對分布式光伏出臺管理辦法已十年有余,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已日新月異。為進一步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長期健康發展,針對當前行業面臨的接網消納痛點以及不規范不合理現象等挑戰,《管理辦法》圍繞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行業怎么管、備案怎么辦、項目怎么建、電網怎么接、運行怎么規范給出全新支持性、規范性管理體系。


      強調就近就地開發利用本質


      2013年,國家能源局出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和要求,對當時光伏市場發展起到積極促進作用。但十多年來,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快速壯大,規模體量已不可同日而語。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新增裝機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占當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的43%。發電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占光伏發電量的41%。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


      面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2023年以來,國家能源局對2013年印發的《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并于近期印發了《管理辦法》。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在用戶側開發、在配電網接入、原則上在配電網系統就近平衡調節的光伏發電設施”,這是《管理辦法》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給出的最新定義。潘慧敏表示,《管理辦法》從定義、分類、上網模式等各方面堅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這一本質特征和要求,強調項目的自發自用比例,回歸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初心”和本源。


      針對建設場所、接入電壓等級和裝機總量,《管理辦法》則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細分為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大型工商業四種類型,以及明確了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三種方式,針對不同情況,可進行差異化管理。


      直擊分布式光伏發電痛點


      對于“政府怎么管”“備案怎么辦”,《管理辦法》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的職責,強調各地不得以特許權經營等方式影響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營商環境,強調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進一步明確了備案規則。


      不僅如此,《管理辦法》還聚焦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存在的消納難、不規范等現象,提出最新要求。


      “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持續快速增長,接網消納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調整管理思路,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力,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尤其是戶用光伏不斷拓展開發模式,一些項目以自然人名義備案、實則由企業開發建設,一些項目開發建設存在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亟需進行規范。”潘慧敏指出。


      為此,《管理辦法》強調,電網企業應當針對不同類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制定差異化接入電網工作制度,合理優化或者簡化工作流程,及時公布可開放容量、技術標準規范等信息,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落實接入服務責任,提升接入服務水平。同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組織地方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開展電網承載力評估,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按季度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光伏科學合理布局。同時也提出,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當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具體到“運行怎么規范”,《管理辦法》則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全生產、調度運行、創新模式、運維管理、信息管理、消納監測、改造升級等方面要求,形成閉環管理。


      推動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現有存量項目,《管理辦法》針對“新老劃斷”也給出了解釋。《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印發的《暫行辦法》同時廢止,對于在本辦法印發前已備案項目也給予充足的銜接過渡期,本辦法發布之日前已備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網投產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2024年,“分布式能源”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從地方層面來看,“分布式能源”也被廣東、貴州等多地列入政府工作重點。近年來我國分布式光伏裝機更是呈現迅猛增長態勢。顯而易見的是,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進入產業快速發展期。在此基礎之上,業界普遍認為,《管理辦法》的發布為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提供了全新“指南”,有望讓分布式光伏走上長期健康發展的道路。


      市場研究機構國開證券認為,短期來看,《管理辦法》中“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原則上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的要求有望加速行業出清并緩解并網壓力,長期來看,則有望提升光伏配儲需求。“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當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的要求則對分布式光伏智能化、數字化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或促進光伏企業積極向高效轉型。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則表示,政策調整將給分布式光伏行業帶來新的變化,分布式光伏相關企業可通過集中匯流并網提高電網承載能力,同時還應轉變定位,更多著力于能源管理服務、改造升級、離網型系統等。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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