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新聞網,為鼓勵電力企業建設和運行脫硝設施,減少氮氧化物排放,促進環境保護,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出臺燃煤發電機組試行脫硝電價政策,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海南、四川、甘肅、寧夏等14個省(區、市)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8厘錢,用于補償企業脫硝成本。
為進一步提高發電企業脫硝積極性,國家發改委于2013年1月下發了《關于擴大脫硝電價政策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將脫硝電價試點范圍由現行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燃煤發電機組,擴大為全國所有燃煤發電機組。脫硝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8厘錢。發電企業執行脫硝電價后所增加的脫硝資金暫由電網企業墊付,今后擇機在銷售電價中予以解決。
總體看,基于目前的脫硝電價補貼水平,短期內將給火電企業帶來一定的成本壓力。
來源:中國商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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