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陽能發電將成農民“致富”新途徑


    時間:2013-05-13





      “太陽能共享”可為農戶帶來新的收入源。約1平方公里的農田可為農戶帶來的收入因作物而異,一般每年6萬~10萬日元左右。不過,如果在相同面積的農田上鋪滿太陽能電池板,在收購價格為36日元不含稅的情況下,可產生180萬日元左右的售電收入。

      這里指的是將土地全部用于太陽能發電時的情況,如果為了確保地面日照量,按照相當于通常情況一半的密度設置電池板,可產生90萬日元的收入,如果以3分之1的密度設置,仍然可以產生60萬日元的收入。總之,設置太陽能電池板獲得的收入相當于種植農作物的幾倍到十幾倍,因此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在日本的一部分地區,已開始實施太陽能共享。其中,日本CHO技術研究所的長島彬在愛知縣豐田市開展的“太陽能共享坪井”比較有名,而大阪市的Fourhalf公司提出的“福島太陽能共享事業”已被選為2012年度福島實證示范項目,因而備受關注。

      太陽能共享的思路

      電池板下雜草叢生。在此處可種植薄荷等由筆者制成。

      環太平洋經濟合作協定也不可怕!?

      進入2013年度之后,關于農業及太陽能發電領域,日本政府還作出了一項重大決定。農林水產省為了在農林漁村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從4月開始實行新的支援制度。

      該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以將售電收入的5%以上用于振興地區農業為條件,為太陽能及風力發電設備的建設費用提供補貼。補貼對象為農林漁業從業人員參加的事業體,據稱農水省已為補貼準備了10億日元的預算。

      該支援制度的機制是,為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等的建設費提供無息貸款,之后根據設備使用年限15年~20年陸續返還。從4月開始,將在全國公開征集3個地區作為示范地區,然后以通過示范地區積累的經驗為基礎,向其他地區普及。

      要設置1兆瓦MW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大概需要2公頃左右的土地和3.5億日元的初期投資。由于年均可發電105萬千瓦時,因此按照2013年度的收購價格36日元不含稅計算,年售電收入可達到3700萬日元左右。按20年計算,總收入可達到7.4億日元。即使從中償還本金3.5億日元,扣除相關經費,20年也能獲得約3.5億日元的利潤。即便由10家農戶共同設置,每戶也能分得3500萬日元。這無疑是增加農戶收入、振興農林漁村經濟的有力方法。

      在安倍政權的領導下,日本加盟環太平洋經濟合作協定TPP已經具備現實意味。雖然此舉有可能對本來就疲憊的日本農業帶來更大打擊,但通過太陽能共享和上述支援制度,反而有可能增強日本農業。

      開放棄耕地!

      關于太陽能共享解禁條件,簡單地說可分為以下兩點:1不得使農業生產環境發生惡化;2許可期結束即拆除設備。

      這兩點要求在目前耕種的農田上均可做到,因此對于已放棄耕種的棄耕地來說,就更容易了。長時間放棄耕種的土地已經荒廢,只要不使其繼續惡化,并且在今后恢復耕種時,能夠盡快拆除設備即可,因此要滿足1和2兩個條件很簡單。

      在目前耕種的農田上進行太陽能共享時,因電池板設置密度減小,所以發電量也減少,但如果是棄耕地,則無需和農業共享太陽能,因此可進行100%的太陽能發電。

      關于這一點,筆者向農水省相關負責人提出了詢問,得到的回答是:“對于休耕地和棄耕地,一旦其恢復耕種,便視為普通的太陽能共享。”雖然無法直接用作100%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用地,但從此次通知的宗旨來看,這點考慮地十分妥當。

      對于國土面積小、閑置土地也較少的日本而言,全國40萬公頃的棄耕地是極其貴重的資產。在因經濟收入少而放棄耕作的農戶中,也許會有人在通過售電收入得到生活保障后,而決定恢復農田耕作吧。通過對利用農地進行太陽能發電解除禁令,還可實現農業再生。真可謂是一舉兩得!

      以上說的是在農田上同時進行太陽能發電,反過來也有在百萬瓦級太陽能電池板下開辟新農田的嘗試。總之,都是要實現農業和發電一體化。 還需解決相關課題。

      但是,再好的事情也會有負面影響。其中之一便是,種植適合太陽能共享作物的農戶與并非如此的農戶會形成收入差距。因此很可能出現種植作物失衡的現象。

      比如,水田很難設立支柱,因此不適合進行太陽能共享,最終很可能導致農戶放棄種植水稻。這點必須進行調整。

      而且,由于設置對象是農田,因此需要在沒有輸電線的場所新設輸電線。據稱普通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項目要想與電力公司的系統并網,需要花費數千萬甚至數億日元,因此最終不得不放棄,這種情況最近在日本越來越多。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無論是解禁太陽能共享,還是進行無息貸款,都終將失去意義。

      而且,在設置施工方面,由于需要提高電池板的安裝位置,因此容易受到臺風和地震的影響。本來需要相應加固設置基礎和架臺,但目前實施的太陽能共享項目中,有些設施看似很脆弱。這點也需要改進。

      也有意見認為,只保護農戶有點不合理。不過,目前政府還在為了支援農戶而提供著補貼。所以,停止這種非生產性援助,提供新的創收機會以使其自立,這種方式才更有意義。

      日本農業和電力發生歷史性變革

      太陽能發電和農業的共同之處是都利用太陽能。農田除了農作物以外,還能生產能源的時代即將到來。“農業”的概念也將因此而從根本上發生改變。

      據稱,日本的耕作地總面積約為450萬公頃。如果全部鋪設太陽能電池板,可獲得23億千瓦的發電能力,年發電量也可達到2.3萬億千瓦時。實際上,這一發電量相當于日本目前總電力需求的2.3倍。

      當然全部鋪設是不可能的,但通過充分利用太陽能共享和棄耕地,上述總發電量的五分之一還是可以輕松實現的。發電量可達到4600萬千瓦時,占日本總電力需求的46%。加上風力、小水力及地熱等,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中心的電力體系將成為現實。德國等正在朝著這一目標穩步前進,因此日本應該也可以做到。

    來源:日經能源環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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