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態林補償標準亟待提高


    時間:2013-04-08





      “一畝生態林,半斤豬肉錢。”現行生態補償標準過低,人們對此反映十分強烈。

      生態林具有巨大的生態價值,可以給人們提供優質的空氣和水。對水源林地區和護林農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有利于鼓勵農民保護好森林資源。然而,目前我國的生態補償標準還沿用上世紀90年代的標準,每畝每年10元的管護補償標準(國有林場僅為5元/年),遠遠解決不了山區群眾的實際困難。

      作為珠江流域水源林地區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金秀瑤族自治縣,強化封山育林后,林農實際收入大幅度下降。據統計,停止砍伐天然林后,林農依靠天然闊葉林生產的直接收入總計減少2181.5萬元,人均收入年減少300多元,日常生活的糧食主要靠國家補助。多年來,全縣6.8萬林農每年人均獲得補助額僅為56.6元,難以維持正常生活。

      “一畝生態林,半斤豬肉錢”的生態補償窘境,無法反映出生態的巨大價值,和一些地區在治污上數十億甚至上百億元的投入形成巨大反差,既不利于生態保護意識的樹立,也不利于對現有生態資源的保護。保護好生態水源林就是保護好下游地區的生態環境。生態水源林地區為下游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正面臨著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提高等方面的突出矛盾。為了避免生態水源林地區出現“山清水秀,生活貧困”的現象,迫切需要加大補償力度。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大戰略決策,強調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建設美麗中國。此前,國務院也出臺了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其中明確劃定了限制開發區域,指出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任務是提供生態產品,提供生態安全的保障,這對推進生態保護地區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建設美麗中國,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在中央財政每年按一定比例遞增生態補償資金的同時,生態受益的發達地區也應每年按一定比例遞增向上游水源林保護區支付生態保護資金。有了這筆資金,就能不斷提高對林區和林農的補貼水平,支持林區發展接續產業,提高林農的生產生活條件,增強他們愛林護林的積極性,推動生態水源林保護工作可持續開展,最終實現天更藍、水更綠、山更青的生態美景。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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