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氣若要調價或參照階梯電價


    作者:孫啟孟 呂術青    時間:2013-04-01





      近日,“天然氣將大幅上漲”消息在網上流傳,很多人跟風扎堆“充氣”,我市個別區域也出現了類似情況。昨天,市物價局發布消息,天然氣存在加快推進價格改革的客觀需要,但我市目前并未啟動天然氣價格調整程序。如要調整天然氣價格,將按照程序召開聽證會。市民應理性看待天然氣價格調整改革,不為外界傳言所擾,更沒有必要跟風搶購。

      天然氣調價未啟動

      “目前,我市并未啟動天然氣價格調整程序,從價格決策的過程看,從啟動到形成價格調整決定需要經過相對較長的時間。”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天然氣等重要民生價格時,必須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程序,從聽證程序看,在完成成本監審工作后,聽證會舉行30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將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公告,聽證會舉行后15日內將聽證筆錄、聽證報告提交定價機關,定價機關接到聽證報告后,擇機研究作出定價決定,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據介紹,按照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山東省定價目錄》規定,城市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定價。政府制定價格,應當依法履行價格(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集體審議、作出制定價格的決定、公告等程序。

      存在價改現實需要

      “天然氣作為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目前面臨著成本、供求等多重因素約束,黨的十八大、全國"兩會"均已對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作出部署安排,要求盡快建立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體系。”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從目前情況看,我市自2002年引進天然氣11年來,市內三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一直沒有調整,期間,我省又4次提高天然氣門站價格,加之管輸成本上升,導致目前我市天然氣價格成本倒掛,存在盡快疏導天然氣上下游價格矛盾的現實需要。

      調價參照階梯電價

      “若調整相關政府定價標準,除成本、供求因素外,還必須首要考慮民生問題,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承受能力。”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前期我省推行階梯式電價改革的成功實踐,已為推進天然氣產品價格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對每戶每月用電量210度以下,保持價格不變,超出部分實行較高的價格,從而使大部分居民家庭沒有增加用電費用負擔,得到了社會的理解與肯定。

      因此,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已成為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理念和方向,在居民生活方面,對滿足基本需求的,可少提或不提,保持價格相對穩定,保障好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對超出基本需求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抑制不合理需求,促進資源節約利用。

      來源:搜狐 作者:孫啟孟 呂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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