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下發《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農業龍頭企業要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的相關優惠政策,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在境外發行股票并上市,增強企業發展實力。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在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前提下加強對外商投資的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11〕6號)的規定,對外資并購境內龍頭企業做好安全審查。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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