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起,國家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隨著電煤雙軌制的取消,暗中較勁多年的電廠與煤礦終于握手言和。從雙軌制到市場化,電煤走了16年。電煤市場化之路邁開了能源改革的一大步,但能否從根本上理順煤電關系?
新政來臨 終結煤電企業16年爭吵
1月25日,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有限公司運輸銷售部副部長張順君一臉輕松。16年來,他終于有時間籌劃春節期間與家人外出旅行了。
而前些年的這個時候,他給家人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最近忙得很!晚上不回來吃飯!”
張順君說的忙,其實主要還是去“吵架”。
“就電煤購銷合同的事情,我幾乎天天要跟電廠吵架。”張順君說,而這種爭吵往往從上一年底持續到第二年的3月。今年煤電簽約是最近10年來最為順利的一次,且早在1月中旬就完成了。
根據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有限公司與電廠達成的協定,2013年電煤供應量與2012年重點合同量相近,價格無明顯下降。尤其重要的是,雙方在談判中約定,價格調整以環渤海的動力煤價格指數為參照,環渤海的動力煤價格波動幅度在4%以內不動,若超過4%就由雙方共同協商調整。
“這樣既可以避免以后煤炭價格過分波動,也可以減少因雙方扯皮導致的‘煤荒’、‘電荒’。”張順君說。
煤電企業為何今年能如此快地達成一致?
重慶能源集團董事長蒲恒榮一語道破:電煤市場化的政策“靴子”終于落地,能源體制改革結束了煤電企業間的爭吵。
去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從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并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干預。
電廠尷尬
“無米下鍋”觸恩怨
有數據顯示,我國電力裝機中70%以上是火電,且這一局面將長期持續,所以,電煤問題是我國電力工業的核心問題。
為了保障電廠正常發電,我國從1996年開始實行電煤雙軌制,對納入訂貨范圍的電煤實行政府指導價,煤電企業之間要簽訂電煤重點合同。
應該說,在特定時期和條件下,電煤重點合同對保障能源供應起到了積極作用。在政府強有力的指導下,煤電企業之間合作還算過得去。
然而從2001年開始,重點合同簽訂過程就不再平靜。由于經濟快速發展,對資源需求日益增加,出現煤炭和電力雙缺的現象。
煤炭市場特別是冬季用電高峰,多次出現電煤供應緊張的現象。
由于電煤價格低于市場煤,電煤重點合同往往得不到執行,煤礦以沒有電煤為由拒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由此導致電廠出現“無煤下鍋”的現象。
重慶主力電廠多次出現電煤庫存量僅夠電廠兩三天的發電所用的情況,有的電廠還曾多次出現因無煤下鍋、機組停機的現象。
不僅如此,即使是有煤,發電企業也經常抱怨電煤質量差,不得不用燃油以增加機組燃點,這不僅增加電廠成本,還發生多次因電煤質量差導致發電機組產生故障的現象。
為解決雙方的糾紛,市政府曾要求質監人員駐廠檢查電煤質量。
由于電煤緊缺,被謂為“黑金”的市場煤價格明顯高于重點合同的電煤價格。有數據顯示,從2001年到2011年這10年間,每噸重點合同煤價格平均低于市場價格150元,頂峰時差價達240元。
而這差價對煤礦企業來說就是黃金白銀。
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公司稱,重慶的8家電廠,有7家電廠的煤炭主要來自松藻煤礦。每年公司簽訂的重點合同達550萬噸左右,這個差價相當于公司直接損失近10億元。
由于電煤供應不能保證,發電廠就得自己想辦法到外地去購煤。重慶市一電廠稱,有一年春節,為保供電,電廠絕大部分人員都在外邊跑煤,從貴州到湖北,一個個產煤區縣去磨嘴皮。當煤炭市場價格高于合同價格時,煤礦不愿將煤炭賣給發電企業,發電企業就只得求助于政府,比如在運輸這一環節上對煤礦進行限制,使煤礦的煤炭無法運出省外,只能賣給市內的發電企業。
“10多年來,雙方就是在爭爭吵吵中度過的。”一業內人士稱。
電煤雙軌制,在發電廠和電煤企業看來都是一場艱難的談判“拉鋸戰”。
2011年,松藻煤礦與重慶市一主力電力談判合約,用時長達八個月,即當年8月才最終把合同談成。這也是煤電雙方談判時間最長的一次。
據介紹,近年來,由于各種因素使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執行不及時、不到位,火電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去年1-9月,重慶市五大發電集團火電虧損128億元。
煤企喊屈
市場煤價低于電煤
俗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2012年二季度起,由于經濟下行,電力需求減少,加上水電廠來水較好,使得整個煤炭市場行情急轉直下,一向供不應求的電煤市場出現了供應過剩。
價格由供求關系決定。這直接導致近10年來罕見的重點合同電煤價格與市場煤的價差明顯縮小,甚至出現了與市場倒掛的現象。
去年二季度,合同電煤價格一度高于市場價格達200多元。在此種情況下,彎了十多年腰的電廠終于得以揚眉吐氣。盡管與煤礦企業簽訂了購銷合同,但電廠出于經營成本等因素考慮,也出現了不愿履行合同的現象。
據介紹,去年重慶市一發電廠與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有限公司簽訂的購銷30萬噸重點合同中,最后只購了不到11萬噸。去年二季度重慶市一電力企業,按照年初簽訂的重點合同,應購7萬噸,結果只接不到1萬噸。最后,在市經信委的協調下,對方才將購買量逐步增加到5萬噸。
電廠采購市場低價煤,重點合同得不到履行,導致煤礦企業庫存積壓太多,二季度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礦開采作業曾兩度中止。
“去年五六月份是公司最為艱難的時期。”回憶起當初的情景,重慶能源集團松藻煤電公司有關負責人有點哽咽。
正常情況下,公司煤炭庫存只有5萬噸至6萬噸,去年6月則達到頂峰16萬噸,是正常情況下的庫存3倍。公司三個儲煤基地都已經堆滿了煤。
為了給源源不斷開采出來的煤炭找個“家”,重慶能源集團臨時在江北區開辟一煤炭儲存基地,容納庫存7萬噸。
為了解決燃“煤”之急,松藻煤電公司不得不采取降價措施并跑市場,聯系公司上世紀90年代省外的老客戶,才逐步解決煤炭過剩、庫存積壓的問題。
博弈終結
三大弊端促新政
電煤的雙軌制,導致煤電雙方的博弈:煤價高時,煤企不愿履行協議;煤價低時,電廠又不愿按照協議買煤。
10年來,煤電聯動一直為煤礦所呼吁,實現煤電價格并軌將有效打破煤、電企業不公平的競爭環境。煤炭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進而促使煤、電企業更加主動的去適應市場,促進效率和效益的提升。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電煤雙軌制已不適應市場配置資源的要求。重點電煤合同煤與市場煤在資源供給、運力配置和價格水平上存在明顯差異,在實際運行中的弊端日益顯現。
國家發改委指出了三大弊端,一是重點電煤與市場煤長期存在較大價差,限制了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二是不同煤、電企業之間重點合同數量存在差異,造成不公平競爭。三是煤、電供需雙方簽訂年度合同時糾紛不斷,執行中兌現率偏低,不利于電煤穩定供應。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煤炭供需形勢出現了寬松局面,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少數地區甚至還出現倒掛,電力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改善,取消重點合同、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深化煤炭市場化改革時機已經成熟。
居民影響
終端電價波動不大
電煤市場化改革破冰前行,煤電聯動火電上網價格隨電煤價格波動而調整在沉寂多年后重新啟動。
國務院出臺的《意見》規定: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這意味著,如果按期執行,電力企業可以每年調整一次上網電價,承擔煤價波動的風險也相應減少。
目前的狀況是煤炭供過于求,由此電煤順勢市場化,要是今后煤炭又出現前些年供應緊張的局面時,電廠調整上網電價是否會波及到市民的終端電價呢?
有專家認為,政府調控電價,過去是以“限價令”等行政手段干預,今后將更多采用市場化方式。國家發改委出臺的《指導意見》強調的煤電價格聯動,是電煤價格和上網電價的聯動,并不是與終端電價的聯動,這意味著今后政府可能更多使用稅收、財政補貼等手段來補齊差價。從這個角度看,并軌后居民終端電價大幅上漲的可能性也不大。
同時,對煤電企業來說,將加速煤電一體化格局形成。擁有較大實力的發電企業,為了獲取穩定的發電用煤供應,將積極進軍煤炭產業,發電用煤將從市場采購轉向自采自用,甚至實現煤電兼營。該模式可以實現煤電互補,保證企業的經營狀況穩定有序。
不過,在采訪中,電廠和煤礦企業還是認為,新政對煤電企業而言,都有可能“傷不起”。
重慶能源集團天府煤礦有關人士表示,對煤炭企業來說,當前煤炭價格持續走低,自然煤企面臨著經營壓力。若煤炭價格持續走高,火電經營持續虧損的電企,看似同樣“傷不起”。
電煤市場化之路
2012年末,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這一舉動被業內人士看作是為出臺合同煤與市場煤價格并軌政策“鋪路”。
200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終止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的是網絡匯總。
在2005年,國家正式宣布不再對電煤價格進行調控。
從2002年起,國家停止發布電煤政府指導價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訂貨會上仍會發布一個參考性的協調價格。
1993年,我國煤炭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國家放開煤炭價格,由市場自主決定。但為保證電價穩定和電煤供應,1996年國家開始對電煤采取指導價格。
1983年至1992年,以國家計劃分配為主,增加市場調節成分。
1953年至1982年,傳統計劃經濟模式,國家組織訂貨、煤炭生產,分配全部實行指令性計劃。
來源: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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