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形成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的新機制,到2015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左右。
“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說。
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準煤,要實現2015年40億噸標準煤的目標,未來5年能源消費年均增長率應控制在4.3%左右。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把總量控制目標科學分解到各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負總責。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能源總量控制要求各個省份控制甚至減少能源消費數量,這相當于給地方經濟增長上了“緊箍咒”。地方政府出于對經濟發展的擔憂,可能在能源總量控制目標的分配上斤斤計較。因此,需要根據各地情況,合理分配地方目標。
除劃定能源消費總量“紅線”外,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科技創新。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電價定價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和煤電價格關系,完善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
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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