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火電企業燃料部負責人談電煤合同簽訂
在以火電為主,且又缺煤乏油的江西,今年電煤合同簽訂情況如何?1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電煤合同簽訂完成的最后一天,本報記者來到江西東北部的一家火電企業。“大部分合同簽訂了,但都是有量無價的合同。”該電廠燃料部負責人無奈地告訴記者。
江西區域各電廠2102年重點合同電煤占全部電煤的2/3。電煤來源主要有四個渠道,一是從安徽方向,運輸距離相對近一些,但數量只有不到全部電煤的1/3;另一部分是陜西和山西方向,通過鐵路運輸,距離較遠,數量約占1/3;第三部分是秦皇島的下水煤,通過“海進江”到達各電廠;第四部分是海外煤,先通過海運將國外電煤運到溫州、廈門、寧波、福州、九江等港口,運輸過程中再通過二次水運、火車、汽運送到各電廠。但后兩種方式來煤較少。
由于運輸距離較遠,江西區域電廠到廠煤價都比較高。通過鐵路將陜西、山西的煤運到江西比運到同屬華中的湖北,運費要多支出30~50元/噸。在幾種進貨渠道中,江西區域電廠所使用的海外煤與沿海電廠使用的海外煤到廠煤價相比,平均下來每噸煤要增加運費80到100元,但這還是幾種電煤運輸渠道中煤價相對便宜的。
據介紹,今年江西區域各電廠電煤合同簽訂的對象主要都是老客戶,特別是此前供應重點電煤的老客戶。此前,市場煤價格高企時,供煤方在履行重點電煤合同時,總要搭配一定的交易煤合同(據稱不是供煤方自己挖的煤,而是從市場上采購的煤,價格比市場煤低,比重點合同煤高)和市場煤合同,而且供煤質量也達不到要求。去年市場煤價大幅下降時,履約情況才好一些。
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了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出臺了價格并軌方案,但各廠在與供煤方簽訂合同時,供煤方特別是陜西、山西的供煤方普遍要求在去年12月份重點合同電煤價格的基礎上再加價20~50元/噸,但這一要求被拒絕,原因是各電廠要求今年煤價不得高于去年12月的水平。雖然雙方發生分歧,但因是老客戶,所以各電廠與供煤方還是簽訂了有量無價的合同。
“有量無價的合同對合同雙方的約束力很低,比沒簽訂合同好不了多少。”該負責人表示,“關于價格的談判還得看市場情況來決定,還將是一場博弈!”該負責人還表達了自己其他方面的擔憂:此前重點電煤合同都有運力的保障,落實運力都以有量有價的正規合同為基礎,電煤價格并軌后運力如何配置,有沒有保障還很難說。
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 作者: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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