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氣價格改革“掛而不聯”困境待解


    作者:田婷    時間:2012-12-21





    兩廣地區的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即將滿一周年,在這一時間節點上,天然氣價格改革再次引起市場高度關注,這也已體現出天然氣作為基礎能源的地位日益提升。12月18日召開的全國發展與改革工作會議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座談會中提出,要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為重點的價格改革,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

    兩廣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之后,國內多個省市集體提高居民銷售氣價。據悉,僅在12月1日 當天,就有北京、徐州、海口等地提高氣價,長沙、株洲、湘潭三地也宣布施行階梯氣價。

    其中,北京市管道天然氣每立方米統一上調0.23元,調整后價格為2.28元/立方米;海口管道燃氣將從2.60元/立方米漲到3.15元/立方米,上漲0.55元/立方米;徐州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20元調整為2.45元,并推行階梯氣價;長沙、株洲、湘潭三地階梯氣價管理分為兩檔:居民年度購氣量 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實行第一檔氣量氣價,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45元;年購氣量超出600立方米的 部分,實行第二檔氣量氣價,每立方米3.00元。

    12月7日,四川省發改委也下發了《關于實行天然氣綜合價格的通知》,將現行的自產天然氣和外購天然氣綜合作價,不再單獨制定外購氣價格。即適度提高自產氣價格,較大幅度降低外購氣價格,統一執行綜合價格。此舉的目的一是平衡各用戶用氣矛盾和用氣成本,二是為對接國家擬出臺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奠定基礎。

    天然氣價改新機制最大的特點是,天然氣門站價格不再由政府根據"成本加成"的方式決定,而是按照"市場凈回值"的方式倒推得出。"市場凈回值"中的"市場",即是進口液化氣和燃料油的市場價格。由于我國尚未有天然氣現貨和期貨市場,因此只能通過與有價格發現功能的替代能源掛鉤,間接實現天然氣價格的市場化,這也是天然氣價改新規的核心。兩廣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打破了我國天然氣"成本加成"定價的大一統局面,為天然氣價改市場化指明了方向。但試點一年以來,兩廣地區的天然氣價格卻不能與替代能源價格實現聯動,導致價改市場化的設計初衷未能通過實踐得到充分檢驗。有機構數據顯示,與2011年底相比,2012年替代能源價格已上漲19%,兩地的門站價卻未做任何聯動。

    按照目前形勢,如果天然氣價格與替代能源價格充分聯動,兩廣地區的天然氣價格將出現一定幅度上漲。發改委在考慮到試點地區的適應和承受能力,保證試點地區利益的基礎上,暫不做調整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天然氣價改新規的核心就是要通過與替代能源掛鉤聯動,實現天然氣價格的市場化。如果兩廣地區氣價改革試點定下門站價后不再調整,便無法檢驗出與替代能源聯動這一核心制度的效果,試點的意義也便無從談起。此外天然氣價格僅與原油和進口管道天然氣、液化天然氣也有問題,價格高了部分用戶會轉向用更廉價的電或煤,造成天然氣銷量下降。


    來源:中國能源網 作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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