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膠著的電煤并軌前夜 價格談判陷入僵局


    作者:郗岳    時間:2012-11-26





    文件

    每到年末,煤電雙方就將進入轉年電煤合同的談判階段,但今年變得有些不同,即將出臺的電煤并軌指導文件,給談判帶來了許多不確定性。

    在煤電銜接上一向行動較快的內蒙古,9月底就在鄂爾多斯召開了大型煤炭產運需懇談會,當時有400多人出席,涵蓋了幾大鐵路局和港口集團代表,還有130多家煤炭產需企業。

    參加懇談會的業內人士說,當時有很多企業簽訂了供需框架協議,在電煤用量上基本可以確定,但是在價格方面煤電雙方還難以談攏。

    另一個煤炭大省山西也有同樣的現象。雖然煤炭生產企業還沒有見到正式的并軌文件,但是在發改委的通氣會上已經了解改革的大致方向,電煤并軌是大勢所趨,在這個基礎上,煤炭企業開始和電廠積極接觸,召開了很多場點對點的協調會。

    “在需求量上,電企說得很痛快,但是一提到價格,電企就回避,觀望情緒很濃。”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一位官員表示。

    在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近期組織的座談會上,論及價格,央企發電集團的回復非常干脆:一切都聽北京的。似乎國家對于電煤并軌的指導意見一天不落地,電煤談判就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

    新金融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這份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深化煤炭市場化改革 做好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初稿已經完成,目前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原來計劃在11月中旬出臺,但從目前的工作進度看,最早也要到本月下旬,或者是爭取在年內出臺。”

    其實從今年6月份國家就開始著手煤價改革的方案,并且根據改革的總體思路,9月份發改委召集相關部門研究明年煤炭銜接工作,聽取產運需各方意見。所以一些大型的煤、電公司,基本對改革方向有所掌握。

    上述知情人士稱,目前已經明確下來的內容是:2013年產運需銜接將取消重點合同,實施電煤價格并軌,且不再下達年度的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方案;取消重點合同后,原則上煤礦企業和用戶企業不分所有制和隸屬關系,可以公平自主訂貨銜接,采取優質優價原則;此外,國家不再規定哪些是重點行業和重點保障領域。

    “推進煤炭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方向依然明確,但為了保證改革順利進行,具體的改革措施和進度還要保證平穩有序。”這些細化措施包括:簽訂電煤合同時,在礦點、電廠及供貨渠道等方面應保持相對穩定;堅持以煤炭企業和終端消費企業為供貨主體,直接簽訂訂貨合同;一些壟斷行業利用手中資源參與煤炭經營的做法,國家可能會出臺限制措施;國家對供需企業簽訂的年度或是中長期合同仍要進行匯總,由鐵路、交通部門對匯總合同組織運力銜接。

    談判

    價格是煤電談判的永恒矛盾,不管是在1993-2009年國家組織的煤炭訂貨會上,還是2010年至今的煤電產運需銜接會上,都成了煤電雙方的博弈大會,很少能順利達成共識。

    然而今年,國家取消了電煤重點合同,也不再針對價格提出指導意見,這意味著,理論上價格低廉的重點合同煤將全部納入到市場煤進行供應,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而松綁后的煤電雙方,一下子在價格談判上變得無所適從。

    “今年7、8月份煤價掉得最厲害,那時候電力企業很愿意電煤實現并軌,因為有些地區已經出現重點煤和市場煤價格倒掛的現象,實現并軌后,根據煤價下行趨勢,它們的采購價格會降下來,不再受重點合同價格制約。”上述山西煤炭廳官員表示。

    進入10月,煤價出現企穩回升態勢,電企開始對并軌有一些抵觸情緒。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員對新金融記者表達了電廠的擔憂:萬一市場價格漲上去,沒有國家限價我們就等于沒了靠山,而煤電聯動機制也很少能真正發揮作用,上網電價不能放開,到時候電廠虧損面會進一步擴大。

    從行業綜合水平上看,市場煤價格已經非常接近重點煤價格,是推行電煤并軌的最佳時期。而且從量上考慮,重點煤也逐漸失去意義。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對媒體表示,煤炭銜接會的成交量已經逐年減少,2012年重點合同煤名義數量為7.5億噸,占全年電煤消費量的37%左右,但實際上大部分合同是有量無價,甚至無價無量。

    有量無價的合同讓有些煤炭企業難以接受,尤其是在政策還未落地的時期。一位龍煤集團高層表示,在今年的電煤銜接中,煤電雙方在價格上存在分歧。

    目前,龍煤4300-4700大卡電煤的每噸平均市場價要高于重點合同價150元左右,70%的量供應黑龍江的本地電廠。在談判中,電廠表示能承受的漲價幅度為每噸40元,而結合開采和運營成本,龍煤認為每噸上漲80元比較合適,因此雙方在價格上僵持不下。

    “針對市場煤和重點煤價差較大的省份,例如黑龍江省和山東省等,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特別的提法,可能會適度上調供熱電廠的上網電價,如果煤價上漲過快,避免讓電廠損失過大。”上述并軌方案知情人士說。

    對于重點煤和市場煤價格出現倒掛的企業,價格談判就變得不樂觀起來。在安徽市場內5000大卡的動力煤,市場價比重點價每噸還要低20元。當地某煤炭集團的高層說,接下來談判的目標是,不低于今年的重點價,而提高價格的可能性并不大。

    由于2013年煤炭產能繼續釋放,而目前煤炭需求增長乏力,庫存較高,煤炭面臨很大的下行壓力,供需雙方對明年煤炭市場的判斷存在較大分歧,如此為明年訂貨的價格和數量帶來較大的不確定性。



    配置

    在并軌指導文件出臺之前,除了價格,鐵路運力配置權也成了煤電雙方爭論的焦點。

    近期,關于煤炭市場化改革,中電聯代表電力企業提出了兩點訴求,其中包括:所有電煤重點合同轉為中長期合同,大部分市場煤合同轉為中長期合同,其電煤運輸全部列入國家重點運輸計劃且將運力主要配置給發電集團,鐵路部門優先調度安排電煤運輸。

    上述大唐燃料負責人認為,在三西地區蒙西、山西、陜西,緊缺的鐵路運力是電煤談判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如果運力配置給煤礦,它們將有更大的議價能力,會把電煤優先發運給出價高的用戶,這樣電力企業將非常被動。

    “如果運力配置給電企,它們會根據每天的用煤和發電計劃,合理地安排運力,對煤炭物流成本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數,并設法控制運輸成本,這是發電企業的一致要求。”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對新金融記者說,運力配置的轉移就是知情權和控制權的轉移。

    對此,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秘書長董躍鷹認為,從流通環節上看,運力理應配置給資源方,因為請車計劃主要是煤礦負責去做的。他對新金融記者表示,鐵路運力配置權不存在歸屬難題,最終還是會配置給合同。另外,根據指導文件,國家不再下達年度的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方案,而是由煤電雙方簽訂銜接合同后,鐵路再根據合同量進行運力配給。

    在銜接總量上,指導文件初步明確,煤炭供應企業應根據本企業實際取得的生產許可能力,同時參考近年來鐵路實際發運情況,來確定明年與用戶企業進行銜接訂貨的總數。

    運力瓶頸仍然是制約煤炭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因素。內蒙古發改委人士稱:“內蒙古煤炭年年多挖,但運力卻非常吃緊,因此電煤外運的兌現率只有40%左右。”

    近幾年來,煤炭銜接會雖然表面上由煤電雙方和發改委擔當主角,但實際上后面的“隱形權力”卻是掌握在鐵路部門手上,真正決定重點電煤合同數量的往往是鐵路的運力。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認為,多年來,緊張的運力帶來了無限的尋租空間,部分鐵路部門的附屬企業,在電煤運輸過程中坐地起價,并以點車費等名目額外收費,對發電企業帶來的額外成本,甚至高出了煤價上漲幅度。

    “清理中間費用是鐵道部、交通運輸部等政府部門的職責,在這一點上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都是受害者,雙方在這方面已經形成共識。”歐陽昌裕表示。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顧問武承厚認為,煤價市場化改革的影響可以傳導給中下游,倒逼鐵路機制進行改革,進一步降低鐵路流通費用。

    出路

    盡管國內煤炭資源豐富,但是資源分布并不平均,產出地和消費地也不統一,單純靠市場形成全國統一的價格體系是不現實的。

    “電煤談判僵持不下,政府制定指導價固然是好的,但是這樣也束縛了煤炭市場化改革。”一位河北省發改委官員表示,如果完全由企業自主銜接,落實起來有很多障礙。“同一個煤炭集團,在不同區域,由于煤種、銷售半徑、運輸條件均不相同,不可能用一個價格作為參考。其實全國煤炭區域市場已經形成,比如以產煤區、交通樞紐區和煤炭集散地為中心的,都是市場自然形成的,只是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雙軌制取消不僅讓電力企業失去了靠山,也讓煤炭企業在定價方面陷入迷茫。有業內人士向煤炭企業建言:生產相同煤種或銷售區域相近的企業可以相互聯合,先讓區域內有代表性的大企業和用戶談判,其確定基本價格和調整幅度,可以作為其他企業的定價參考。

    事實上,已經有一些地區這樣實踐了,比如煤炭巨頭神華和中煤,其煤炭定價就起到了風向標作用,其他企業跟風行動。

    另一個可行的出路是,利用煤炭交易中心進行電煤銜接。上述官員說,目前在部分煤炭主產地和集散地,已經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和交易規模的煤炭交易中心,在2013年電煤銜接中,企業可以就近到交易中心進行交易,這樣有利于企業發現價格,為定價提供依據,同時也有利于企業拓寬銷售市場,發現優質用戶,合理調整市場節奏,減少銜接中與用戶的矛盾。

    煤炭供應方形成區域市場,而需求方也要根據區域市場的特性進行采購,但是按照目前的電力結構,五大發電集團的下屬區域電廠并沒有采購定價權,而是由集團統一進行電煤談判,因此供應方和需求方的規模和實力并不平衡。上述負責煤炭運銷協調的官員認為,需求方的采購結構制約了煤炭的市場化改革,五大電力集團應該把采購權下放到區域電廠,讓區域電廠和區域煤礦進行自主銜接,這樣形成的價格,才是真正的市場價格。

    確定區域內的市場主體,也有利于化解煤電矛盾。在全國最大的電煤消費地山東省,煤企和電企之間存在互保協議。山東省煤炭工業局經濟運行處處長于秀忠告訴新金融記者,這個協議的基本思想是,在電煤價格方面,煤炭企業要給電力大用戶一定的優惠,而在煤炭市場不好的時期,電力企業要兌現煤炭采購合同,存煤天數要達到省里的要求,“至于價格制定,由雙方自主協議,省政府不會干涉。”

    來源:新金融觀察 作者:郗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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