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價并軌,多方博弈何時休


    作者:田婷    時間:2012-11-14





    國家能源局曾多次啟動過煤電聯動,試圖改善"市場煤"和"計劃電"的難題,但幾年來煤價高企,多個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均提交過煤炭重點合同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并軌方案,始終無法成行。今年年初以來,市場煤價接連狂跌,甚至與重點合同煤價不相上下,于是,兩者的并軌看起來突然變得簡單了,至少在當前這個時間節點上,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都不會有反對意見。

    并軌方案初步裁定

    業內普遍流傳的并軌方案是由煤、電企業簽訂期限為2-5年的長期協議,同時長期供需協議將規定電煤基礎價和變動價,變動價將設置一系列條件,再報相關部門審批后實行,中長期電煤合同由供需雙方按基準價加自動調整方式定價。其中,基準價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確定,變動價則以季度差價或價格變化指數為準。而在電價調控方面并沒有放開管制的情況下,計劃設置煤電聯動最高電價漲幅,一年內因煤價上漲影響火電上網電價達到10%時,停止實施煤電聯動,并對煤電價格進行干預。

    從上述并軌方案可以看出,政府的管控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更多了,并軌價只是拉長了以往的合同煤協議而已。據相關人士透露稱,由于該方案的計劃色彩過濃,現在已經對該方案整體思路進行了較大改動,刪去了政府定價的規定。

    上述人士稱,新修訂的方案中明確提出了中長期合同價由煤電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即國家不設置前置性基礎價格,價格由企業自主協商。但是中長期合同還保留,期限在2年以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為此專門出臺一個《煤炭中長期合同管理辦法》。而且,還將不斷完善整套改革方案,不僅僅只是產業鏈源頭的煤價,鐵路運輸和電價也要有相應的聯動配套措施。

    根據上述方案,煤炭生產商和發電企業之間可以簽署至少5年期的合同,并每年重新進行協商價格,政府不再對煤炭進行定價,但將繼續監控市場。然而這種每年年初煤電雙方協商定價的方式,又與以前的訂貨會類似,訂貨會通過幾年的演變,近年來一直是簽量不簽價,而且出現了很多違約的情況。

    印度和美國也曾經試圖采取長協議價的模式,但以失敗告終。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經歷過與中國煤電市場類似的煤電之爭。最初電煤市場均有長期合同來保證煤炭企業的效益,而在1973- 1978年,隨著石油、天然氣的提價,煤炭價格也隨之上漲,尤其是以合同形式供應的煤炭和實時交易的煤炭的價格上漲更甚,許多煤炭企業紛紛毀約而將大量煤炭投入到零售市場,以獲取更大利潤,這加劇了煤、電企業間的矛盾。

    除此之外,國際上鮮有國家采取長協議價的模式,因為各國都是自由市場,是由各個國家的電力機構進行監管,一旦生產成本上漲會把這個上漲成本傳遞給消費者,下降的話消費者也會受益。



    各利益方博弈不休

    由于煤電這條產業鏈條上依附的利益群體眾多,牽一發而動全身,各利益方在對煤價并軌進展觀望的同時也暗自進行著博弈。

    --煤炭

    首當其沖的是這次并軌的主角--煤炭企業,最早提出要并軌的恰恰也是煤炭企業,但是煤炭企業對于煤價并軌也存在疑慮,目前煤炭價格持續低迷,有利于價格并軌方案的實施,如果煤價上漲后,政府部門再出來管制,對煤炭企業來說非常不利。

    目前所施行的價格雙軌制對大電廠是有利的,政府當初設定雙軌價格的初衷是傾向于虧損一方,當煤價高企時,重點合同煤價低于市場煤價格,而今年來,煤價持續下跌,政府并未進行管制,使利益偏向于虧損的一方。很多煤炭企業擔心這次煤價并軌也會出現雙軌制管漲不管跌的情況,只在煤價低的時候并軌,市場煤價高漲時反而取消并軌,依舊由國家調控成兩種價格以期減少電廠的虧損。

    甚至有煤炭企業斷定最終受益的將是電力企業,并不同意并軌,認為煤價并軌后電廠將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取消重點合同煤,松綁的不僅僅是電煤價格,同時還有煤電企業之間的供貨關系,只要煤礦不限產,電廠可以自由選擇買哪家的煤,電廠一旦壓價,很有可能讓煤企陷入低價競爭的惡性循環。

    --電廠

    煤炭企業有顧慮,發電企業也存在著擔憂,電廠對并軌方案的關注度一點不亞于煤炭企業,大唐發電集團高井電廠黨委書記何智勇坦言,當前這個形勢是理順價格的時機,但是并不代表煤炭還能長期維持這種下滑的趨勢,很大可能會反彈,那么電價如果不能跟著煤價聯動,電廠能否承受上漲后的并軌煤價?最大的矛盾還在于電價能否理順,不能總讓電廠來消納高煤價,以前合同煤價還是可控的,一旦放開完全市場化,電廠面對的風險將更高。

    電煤價格并軌,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電煤供求平衡,也不能改變電煤價格上漲的成本轉移關系。現在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都是核準制,煤價市場化轉移不出去,最終用戶看不到,所以就沒有市場的反饋機制,最后只能由發電企業或者電網企業背虧空。

    --鐵路

    煤電之間還有一個重要環節不容忽視,就是鐵路。煤礦和火電廠之間的鐵路是壟斷的,由于存在鐵路運輸等中間環節,煤炭的出廠價與到廠價可以相差一倍。

    鐵路一直是改革詬病的對象。以往每年的煤炭訂貨會其實就是訂運力,鐵路運煤分計劃內車皮和計劃外車皮,計劃內運煤可執行國家規定的運輸價格,計劃外運煤則要向中間環節付出相當高的代價。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經濟司副司長范必稱,很多由鐵路職工經營的"三產"、"多經"企業從中漁利,這早已是行業內公認的潛規則。這也大大提高了運輸的成本,很多地方的電煤物流成本達到電煤消費價格一半以上,下游企業不堪重負。

    因此鐵路方面也對此次并軌方案虎視眈眈,并軌后是國家繼續調控鐵路,還是不再插手,都將直接影響到物流成本,如果政府提出要監控調控鐵路車皮,那么"三產""多經"企業的漁利將化為泡影。

    --中間環節

    除了這些顯性的矛盾,在這條被人為拉長的產業鏈上還有一些隱性的環節,這些環節的利益也會隨著并軌方案的出臺被觸動。

    煤炭用戶價一半以上為交易費用,以山西為例,每噸煤除了直接生產費用外,還需要額外支出的費用包括:資源費、礦產資源使用費、水資源補償費、維檢費等等,合計近百元。這還不包括國稅、地稅等相關稅費。

    目前國內火電廠數量、發電量、用煤量,以及每年新增火電廠而增加的煤炭用量都可以通過相關數據統計得出,照此說來,簽長期協議價完全沒問題,然而產業鏈的各種中間環節導致煤價大起大落,原本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是很容易達到的平衡點,被看得見的手攪亂了。

    合同煤并不是單純的點對點供應,中間經過貿易商、運銷人員、電廠采購人員等環節的操作,每個煤炭企業周邊都有一堆中間商圍著,電廠周邊自然也有另一堆中間商簇擁著。合同煤一旦取消,必定會觸動他們的利益。

    煤炭和電力企業表面上看似平靜,實則充滿了種種不確定。而且產業鏈一端的并軌也并不能解決矛盾的根源,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經濟司副司長范必一語中的:煤炭市場中有計劃煤,運力環節有計劃車皮,發電環節有計劃電量,整個產業鏈是一個雙軌制的產業鏈,如果說只把一個環節計劃內、計劃外并軌了,其他環節都不動,勢必會造成新的矛盾。

    除了上述各利益方之間相互博弈,政府在整個煤價改革歷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市場經濟有競爭從而效率提高,政府干預往往扭曲市場價格并導致低效率,低稅、低通脹、價格穩定預期是市場參與者信心與穩定預期的理想狀態。

    自從現代宏觀經濟學誕生以來,政府對市場經濟的影響力大大增強。政府的各種反周期干預一方面有利于維護市場的穩定,但只能解決短期問題而無法解決長期問題,不適當的行為還很可能會導致資源配置的無效率。市場有其自身的規律,政府的行為只能延緩或者加速市場規律的運行,而不能徹底改變市場規律。

    目前整個產業鏈條中的煤、電、運三個環節中都是市場和計劃并存,如果要改革,就應當對煤炭、運力、電力進行一攬子的市場化改革設計。從整個產業鏈條來看,煤價并軌僅僅是個開始。除了煤價并軌,還要繼續采用煤電聯動、煤電聯營的模式來配合市場改革。


    來源:中國能源網 作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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