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電聯動需降格 電煤單軌難實現


    作者:侯玉春    時間:2012-11-08





    我國煤炭市場基本經歷:計劃經濟時期,所有煤炭產品都在國家掌控之中,各品種定價權都屬國家相關部門;在上世紀末開始引進市場機制,拉開市場改革的大幕;到本世紀初,少部分品種隨著下游行業市場化改革的深化而深入,冶金、化工、建材和民用等用煤量相對較少的行業用煤市場化程度基本完成;進入二十一世紀一十年代前后,國際經歷了兩次大的金融危機,我國經濟經歷了兩次大的“洗禮”,煤炭市場經歷了兩次較大的“地震”,這兩次“地震”對煤炭市場體制提出最大的挑戰是:電煤市場體制的矛盾不斷激化,探尋與思考煤電之間的合作方式不斷被推到“歷史前臺”。

    現煤電企業之間合作還是執行的重點交易電煤和市場交易電煤兩種方式同時并存;也可以稱為“計劃電煤”和“市場電煤”同時并舉。同時,為了克服“計劃電煤”的缺點,國家采取了煤電聯動的措施,即煤炭行業和電力行業建立穩固的供需關系,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由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相關的政策確定電煤價格的機制;在執行前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煤炭市場化在推進和國際完全市場化的煤炭大量增加,此機制已不適應現在的市場化進程,因此需要進一步改革。現傳媒稱“煤電聯動要變為長協合作”,我認為這只是名稱的改變,定價權還在國家部分部門,本質沒有改變;其實,現最需要的是為了促進煤市發展,煤電之間的定價權應“下降一格”,交給各行業協會委員會,然后隨著煤炭和電力市場化進程,逐漸層層降格,最終實現煤炭及電力企業之間的對接,盡而完全市場化。此實現的前提是電力市場化,但電力市場化沒有煤炭這樣的市場化進程來推進,電力何時能實現市場化真的是個未知數。其實電力市場化也需要:經過國家調控,到國家指導和地方調控,再到企業自發等漫長的改革過程;現關鍵的是第一步到第二步需要多長時間,怎樣邁出?

    現電煤“并軌”傳言很多,怎樣并軌依然考驗著高層領導的“智慧”。其實,電煤并軌是不可能實現的現實;即使在煤炭過剩時“高就低”實現了并軌,當市場出現供需平衡或供應緊張,并的軌一樣會分開。如電煤實現市場化,煤市會出現如下行為,但此行為非彼行為。首先,電煤用量大,按市場慣例,對某個企業,用量大的實行價格優惠是市場行為,例如某電力企業用某煤炭企業的煤炭量大并穩定,價格等各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因某煤炭企業為了保住現有用戶,只有用讓利來維護;這樣就會出現用量不同,價格不同等更適應市場的價格策略;但也會出現:供過于求企業價格出現雙軌并價差變大,供小于求出現單軌定價等情況和現象;此有利于我國抑制通貨膨脹和嚴重萎縮等發生,因當能源供過于求,即PPI降低,會刺激老百姓多購買家電等增加消費,提高CPI;當能源供小于求,PPI提高,會制約老百姓節約用電而減少家庭設備的購置等消費,降低CPI。那時企業間出現的“雙軌”與現市場的“雙軌”有本質的不同。其次還會出現:各用煤行業由于用煤量、行業特點、煤炭所占成本和各品種使用的不同,煤炭企業按行業和用煤企業所屬來細化價格,主要依據是所產煤炭產品指標不同,盡而價格不一樣。例如化工用末煤客戶要求質量微高于電力,其價格高于電力行業也理所應當;冶金行業要求的煤炭質量比較高,價格高也是必然的。細化價格的前提是細分品種、劃礦區來供應不同行業用戶,盡而確定不同的價格是煤炭企業未來產品定價的發展方向;同時,現隨著煤炭企業產業鏈的延伸,上下游企業資本合作也在增加,煤炭下游同一行業會有煤炭企業的所屬公司和非所屬公司,根據市場形勢,也會在不同時段有不同的定價機制產生。總之一句話:隨著煤炭市場復雜程度的提高,各企業煤炭定價機制會更加靈活,“軌”只會越來越多,不會越來越少;但那是市場的“軌”,不是政府的“軌”。

    來源:中國煤炭資源網 作者:侯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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