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對能源的需求尤其是對油氣的需求迅速增加,進口所占比重逐年上升,油氣價格政策也朝著市場化方向不斷進行調整,以適應新的發展階段的需要。
“十一五”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油氣價格政策調整方案,定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和透明,尤其是2008年年底制定的“一個機制、四個配套”的新成品油定價機制,取得了較好的實施效果。天然氣價格取消“雙軌制”,擴大浮動范圍,在進口氣逐漸增多的情況下,新天然氣定價機制正在不斷完善。目前,我國油氣定價機制還處于一個國家調控與市場化調節相結合的階段,還存在某些發展中的問題,未來會向市場化機制進一步靠攏。
成品油定價平穩運行
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經歷了1983年以前單一計劃價格時期、1983~1993年的價格雙軌制時期和1994~1995年成品油價格整頓時期,成品油定價機制逐步完善。之后,1998年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初步接軌,2000年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入“掛鉤聯動”階段,2001年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補充完善。2009年起開始實行原油加成本的定價方式。
2010年,我國繼續執行已有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價格調整頻率相對有所放緩。針對暴露出的“囤油”等問題,我國相關部門制定了更加完善的新成品油定價方案。據相關人士指出,新方案的調價周期可能會縮短到10天,最高限價可能自動實施,定價權也可能下放。新方案無疑向市場化又邁進了一步,將根據國內經濟、通脹形勢擇機出臺。
我國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取得了不錯效果,最大的特點就是兼顧了“四個配套”:一是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二是相關行業的價格聯動機制。三是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補貼機制。四是石油企業漲價收入財政調節機制。2006~2009年,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分別累計上繳特別收益金1800億元和600億元左右。
分析人士指出,新成品油定價機制較為成功地執行要歸功于時機把握好,統籌兼顧了各方利益,配套措施到位,改革下了很大決心非常重要,并且堅持了民主決策。
但我國成品油價格改革仍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目前,價格調整仍未到位,煉油企業仍有階段性虧損發生,“欠賬”過多,可能為將來的調整帶來隱憂。
由于價格機制較透明,投機行為仍有發生,給企業安排生產和庫存帶來困難。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價內征收,增加了企業現金流和稅收負擔,并給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誤解。由于在80美元/桶以上的高價區間,該政策尚未經歷過考驗,未來存在不確定性。我國每年出現的局部性柴油緊張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價格機制的欠靈活性。
天然氣定價更加市場化
在我國,天然氣工業的發展階段和其更關乎民生的自身屬性,中國天然氣價格改革整體滯后于成品油價格改革。
2010年4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后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自6月1日起,我國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提價幅度為24.9%。同時,取消價格“雙軌制”,理順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之間比價關系。
分析人士指出,這是天然氣定價機制市場化改革推行以來最重要的一步,未來還將在天然氣定價機制方面循序漸進推出更多改革措施,使定價方式更加市場化,更加體現資源稀缺,更加符合節能減排的要求。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主任李俊峰表示,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不會一蹴而就,未來還將繼續出臺相關的改革,重點在于價格形成方式更加市場化。
在我國,氣價偏低造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國際市場天然氣價格通常為等熱值原油價格的60%左右,而目前國產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準價格僅相當于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25%。與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相比,國內天然氣價格相當于等熱值液化石油氣價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價格的三分之一,進口天然氣價格的一半左右。
現行價格機制不利于天然氣利用的均衡發展。從經合組織國家天然氣終端用戶價格來看,民用氣價格平均為工業用氣價格的2倍,與發達國家市場化的定價模式正好相反,國內大型可中斷用戶價格最高,而分散的不可中斷的居民用戶價格最低。現有定價機制是造成天然氣利用不均衡、不安全,浪費較大的原因之一,如北京的峰谷差達到了10倍,滿足高峰期安全的管線、設備等,在低谷期利用率極低。
自我國陸上天然氣出廠價格上調后,多地紛紛順勢上調下游氣價,非居民用氣價格上調幅度大多高于上游出廠價上調幅度,居民用氣價格上調幅度則相對謹慎。2010年底,出于遏制通貨膨脹的需要,一些醞釀上調天然氣價格的地區暫時停止了調價行動。
天然氣價格的上調,疏導了一些積累已久的矛盾,對天然氣加快發展起到了明顯的助推作用,促進了天然氣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消費結構的調整,也有利于進口氣的順利引進。居民用氣價格上漲幅度較小,其影響基本可控,車用天然氣由于與汽油0.75:1的比價關系,其價格競爭力仍然較強,對價格敏感度高的工業用氣戶尤其是化工用氣戶影響相對大一些。
專家指出,上調價格只是臨時性措施,適時調整和完善天然氣定價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國家正加緊氣價改革的準備和方案研究,新的定價機制將適時推出。
市場化仍是油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大方向
在邁入“十二五”的新階段,專家指出,我國應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堅持市場化方向,加快調價頻率,并嚴格執行。加大稅收的調節力度,并轉移至零售環節征收,并繼續嚴格規范道路收費有關規定。
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可參考成品油改革“一個機制、四個配套”的成功經驗。
一是同質同價。國內氣與進口氣由加權平均計價到逐漸接軌,國內不同氣源價格以質論價,原則上同質同價;僅對需要扶持的利用方向如發電、化肥進行價格或財稅補貼。
二是實行價格倒逼機制,即制定區域性門站價格上限,井口價格由政府根據成本定價逐漸轉變到由上下游根據談判和競爭形成,門站后利用價格與替代能源價格競爭產生。門站價格的制定一要防止套利,二要需求方接受,三要供應方有積極性。
建立季節性峰谷價格,鼓勵多種資本進入天然氣儲備設施建設經營領域,賺取峰谷差價。在國家定價的過渡階段,應按市場化原則,改善諸如對價格承受力較差的工業用戶(包括發電)的歧視性定價的做法。同時,大用戶采取直供價格,降低輸配氣成本。
專家指出,我們還應該加強以下配套改革,以保障定價機制的順利實施。
建立對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機制。對于部分低收入群體,可通過補助的形式予以彌補,資金來源可以來自增加的天然氣本身的資源稅、碳稅等稅收收入,如果天熱氣行業出現較高利潤,也可通過在相應環節提留部分利潤的形式進行彌補。此外,可采取階梯氣價,以低收入群體所需消費天然氣量為基礎,此部分給予較低價格,超過基礎氣量的部分給予市場化的較高價格,以促進節約使用。
構建價格聯動機制。城市公交與出租車用氣隨進口氣價和國內氣價聯動,氣價與油價掛鉤。在油價過高時,可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一樣適當疏導出租車運價,按比例發放臨時補貼,緩解氣價提高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影響。
建立不同環節分攤機制。根據天然氣行業上中下游不同的成本、利潤情況,由各環節相應消化部分成本,減少高氣價的沖擊,或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高財政補貼力度,此種機制只適用于較為特殊的階段。
建立天然氣行業本身的“以豐補欠”機制。在氣價逐漸接軌的過程中,有些領域依然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但有些領域的競爭力則進一步減弱。對天然氣發電和大型化肥企業等可中斷,且對環境和農業有很大支持作用的行業可給予較低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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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演變
1998年,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參考新加坡市場成品油價格變化情況制定國內零售中準價,初步形成以市場為主的價格形成機制。
2000年,參考新加坡市場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每月調整一次,進入“掛鉤聯動”階段。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進一步深化,但單一參考新加坡市場成品油價格不能綜合把握油市行情。
2001年,以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一攬子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當三地市場前一個月成交價格加權平均的價格波動超過8%時,則相應調整國內零售基準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
2008年年底起,當國際油價連續22個工作日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國家就開始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以使成品油價格能夠更真實、更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促進資源合理利用與公平競爭。
天然氣定價機制演變歷程
自20世紀50年代初期,我國天然氣價格機制的演變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
一是單一井口價格,在1956~1981年間,天然氣價格由政府單一定價。
二是價格雙軌制,實行超產天然氣加價政策,差別收入專款專用。1992年后,井口價格分類定價,分為化肥、工業、城市居民和商業用氣。2002年,凈化費并入天然氣出廠價,原價提高30元/立方米。
三是現行價格形成機制,2005年底,氣價分類為化肥生產用氣、直供工業用氣和城市燃氣用氣。計劃內天然氣執行一檔價格,其他執行二檔價格。一檔氣可上下10%浮動,二檔氣可上浮10%,下浮幅度不限。出廠基準價格每年一調,根據原油、LPG和煤炭價格5年移動平均變化情況,分別按40%、20%加權平均確定,相鄰年度調整幅度不超過8%。各油氣田供LNG生產企業的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商定。
來源:中國石油新聞中心 作者:楊靜 杜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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