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刊發文章稱,要繼續深化煤炭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業內人士認為,資源稅改革對煤炭企業是把雙刃劍,加大企業的稅收負擔毋庸置疑,因此煤炭企業必須做好應對措施。
近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刊發文章稱,要繼續深化煤炭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業內人士認為,這釋放出煤炭資源稅改革腳步漸進的信號。
由于各方糾葛,煤炭資源稅改革自提出以來就反復修改,歷時7年,始終難以出臺。那么,以目前狀況來看,實施煤炭資源稅是否已到最佳時機?
煤炭企業承壓嚴重
資源稅實質上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種稅收。通過資源稅改革,可以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提高資源使用效率,通過使企業和消費者承擔一部分稅負,來促使其提高資源開發和使用效率。
作為此次改革的主角,煤炭企業將面臨一次全新的挑戰。
業內人士認為,資源稅改革對煤炭企業是把雙刃劍,加大企業的稅收負擔毋庸置疑,因此煤炭企業必須做好應對措施。
根據國泰君安證券發布的研報顯示,從21家上市煤炭公司中報看,今年上半年煤炭企業總體收入同比增長24.6%,較去年全年下滑15%。2012年煤炭價格下跌和成本進一步上漲,是企業盈利能力下滑的主要核心因素。預計三、四季度,煤炭仍處于去庫存狀態,行業整體呈現經濟后周期特征,動力煤價有所企穩,焦煤受到鋼鐵減產面臨壓力不小,尿素出口遇阻無煙煤存在補跌風險。
陜西省一家煤炭公司相關人士對《中國企業報》記者表示,公司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67%,但是凈利潤同比下降30.2%,主要受到煤礦成本上升和貿易虧損的影響。現在煤炭價格疲軟,公司要加強成本控制。煤炭資源稅的征收,使得企業成本壓力又增加了。在出臺煤炭資源稅時,能夠同時出臺一些配套政策,這樣能夠緩解成本增加給企業帶來的經營壓力。
長城證券研究總監向威達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是合理的,但對于煤炭企業成本會有壓力,尤其是地方煤企,以往煤炭需求大的時候可以傳導到下游,但現在市場不好,就只能煤炭企業自己來承受了,企業效益肯定會受到影響。面對成本上漲帶來的壓力,煤炭企業可以通過提高資源回采率、壓縮成本、整合產業鏈條、實施多元化經營,積極爭取有利政策等方面入手,進而減輕成本上漲造成的經營壓力。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發表看法說,煤炭行業處于低谷,煤企經營狀況不甚理想,相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組織等應群策群力,頒布行之有效的措施,分批次、分區域、分重點的幫助煤企脫困。
加強稅費改革勢在必行
專家表示,我國可以將資源稅作為資源大省的重要收入來源,因為不少資源大省也是經濟欠發達的西部地區,如內蒙古、青海等地都在積極申報煤炭資源稅試點,以期提高地方財政自給能力。從價計征煤炭資源稅的確對經濟有一定負面影響,但對比其對資源和環境以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卻具有積極影響。同時,目前一般煤炭稅率依然維持1994年的水平,為0.3—5元/噸,稅額較少,無法發揮調節分配關系的作用,也不能有效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因此煤炭資源稅改革已經迫在眉睫。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出臺還需要綜合考慮經濟和企業現狀。當前,國民經濟回升基礎尚不穩固,回升過程中還存在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同時,稅率過高會使企業成本壓力相應增大,這也增加了其向下游行業轉嫁壓力的可能性,這些因素也意味著資源稅的開征時機可能還需要再考量。
周修杰也認為,目前我國稅收制度尚不完善,各種弊端日益凸顯,隨著國民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加強稅費結構改革勢在必行。在調結構的總目標下,稅費結構的調整將有效增強稅收的公開、公平、公正性,很好調節稅收來源,并切實減輕中低收入者、中小企業的負擔,為經濟結構調整奠定良好基礎。
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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