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對我國光伏行業來說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日子,美國商務部于美國當地時間5月17日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產品作出反傾銷結果初審,認定我國向美國出口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行為,初裁對我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征收31.14% ̄249.96%的高額反傾銷稅。
我國太陽能的產量位居世界第一,也是全球最大最具潛力的太陽能市場。目前,美國已經成為我國光伏企業出口的第二大市場,一旦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雙反”正式實施,必將給我國光伏產業帶來一定的影響和打擊。如何采取應對措施,破解貿易壁壘,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促進我國光伏產品打入并站穩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市場。
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雙反”調查的原因及進程
美國向我國太陽能光伏企業征收反補貼稅,源于美國企業的不滿。因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速度非常之快,而美國太陽能市場出現分化、供應過剩,甚至不少全球知名的光伏企業相繼宣布破產,于是誘發了德國Solarworld美國分公司聯合其他6家生產商于2011年10月19日向美國商務部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貿易申訴,要求對我國出口美國太陽能電池板的75家相關企業展開“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一個月后,美國商務部宣布立案并正式進入調查,這是美國針對我國清潔能源產品展開的首個“雙反”調查。
由于種種原因,美國商務部“雙反”初裁結果遲遲沒有公布。直到2012年3月19日,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存在政府不公平的2.9% ̄4.73%的出口補貼,決定向我國產太陽能電池和太陽能板初步加征5%以下(最高4.73%、最低2.9%)的反補貼稅。其中,無錫尚德被課以2.9%的稅率、常州天合為4.73%,而其他我國廠商則是3.61%。但最終結果要等裁定。
經過數次延遲,美國商務部最終于2012年5月18日對外公布了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產品(太陽能電池和組件)作出反傾銷結果初審,據悉,此次征稅牽涉的數家光伏企業中,尚德電力將被征收31.22%、天合光能31.14%、英利等其他應訴企業31.18%,而未應訴企業征收“反傾銷”稅率249.96%。這是迄今為止,我國企業被征收懲罰性關稅最高的一次。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最新消息,在美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初裁之后,決定將“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的終裁時間合并,預計終裁時間為2012年7月30日。如果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肯定性終裁,即認定從我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將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反傾銷關稅。
美國公布“雙反”初裁產生的反響
美國對我國輸美光伏產品“雙反”裁定結果,將對我國的光伏產業產生何種影響呢?
我國光伏產品能夠熱銷海外,主打的是產品質量和價格,而價格優勢是關鍵所在。如果疊加在一起達到20% ̄30%的稅率,那么中國的光伏產品價格就不具有優勢,甚至是沒有任何利潤。目前,我國出口光伏產品的國內國外差價只有30%,如果隨著“雙反”推出,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美國將增加30%以上的稅收,導致我國光伏電池企業完全失去價格優勢,有可能導致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喪失美國市場。
美國征收我國光伏產品反出口補貼稅,其實是弊大于利的,這將導致部分美國消費者承擔經濟損失,而部分工人還將失業。我國光伏企業每年都要從美國進口20多億美元的多晶硅、EVA、漿料等原材料,很大程度上刺激了美國光伏原材料市場的發展,中美此次貿易摩擦,在給我國光伏產品生產企業帶來挑戰的同時,也將給美國太陽能下游企業帶來影響,比如主營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美國公司,他們的生意會枯竭。
美國對我國企業征收高額關稅并非從發展國際經濟貿易合作的角度出發,而是完全出于政治目的對我國的強項進行打壓,是受到了大選年因素的影響,是奧巴馬企圖通過強硬的對華貿易政策,來為自己拉選票的“政治秀”,是極不理智的、極其草率的貿易保護行為。
這次“雙反”初裁公布實施,將會造成我國光伏產業國際環境進一步逐漸惡化。目前,我國光伏產品主要銷往歐洲市場,尤其是德國市場。以Solarworld為首的外資光伏企業在美國發起的“雙反”調查,用意除了試圖將我國企業趕出這一新興的市場之外,更重要的目的在于以此案例來影響歐盟決策,將我國企業趕出長期以來賴以生存的歐洲市場。據悉,目前Solarworld正在游說全球最大的歐洲市場,對來自我國的光伏產品進行“三反”(反壟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采取積極應對措施 破壁壘促出口
激烈爭端的背后,產能龐大的我國光伏制造業,面臨嚴峻挑戰。那么,我國光伏產業將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來應對,規避美國貿易壁壘給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不利影響,破解美國“雙反”壁壘,擴大我國光伏產品出口并站穩國際市場呢?
一是我國政府機構應積極采取措施。“雙反”政策威脅我國企業并影響就業,因此政府要積極采取措施。我國政府部門應盡量通過談判解決這一問題,積極尋求公平對話機會的權利,捍衛其海外權益。同時,應該加強光伏產品核心技術的創新和儲備的規劃及扶持,并重視科研院所、企業等在技術創新、引進吸收過程中的作用。我國政府應該在國內消費和開拓出口新市場方面采取措施,以求保住這個產業。目前,日本、歐美等國家和地區都出臺了相應鼓勵光伏發電上網的優惠政策,我國也應該參照國外的成功經驗,比如對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筑應用予以補助,以部分彌補光電應用的初始投入;或是對光伏發電以優惠價格予以全額收購,對光伏電池的生產企業給予稅收和信貸的支持,拓展國內市場,推動光伏行業平穩發展。
二是行業及商會共同聯合,利用規則積極應訴是根本。美方的“雙反”調查是對我國光伏產業及光伏產品對美出口現狀的歪曲,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增長來源于市場競爭,而非低價傾銷或政府補貼。我國光伏企業不能掉以輕心,等待終裁結果。聯合一致可以集合多種力量,有利于企業團結一致挺過危機。我國光伏產業企業、行業組織以及商會等,以一個聲音、一個步調,進行聯合抗辯,積極應對,以爭取公平公正的待遇,積極推進WTO多哈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有關規則的談判,進一步完善貿易補救措施的有關條款,從根本上尋求解決我國非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的可能性,以減少在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中的不利影響,尋求保護其自身權益的權利。
三是光伏產業整合升級,提升競爭力,開拓新市場。我國光伏產業需要規模化生產才能顯示出效益,目前我國光伏產業規模仍較分散,且大多集中在產業鏈中低端,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產品仍依靠進口。因此,我國光伏產業要想發展得更好,最根本的還是要加速產業的整合升級,重視核心技術的創新及儲備,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光伏產品的應用,增加光伏產品在各方面的應用和技術創新。
由于此次征收的反傾銷關稅是針對在我國生產的太陽能電池,非我國生產的光伏電池和其生產的光伏組件則不在此征收之列。因此,可通過我國大陸以外產能,每年向美國市場提供數百兆瓦不受這些懲罰性關稅影響的光伏產品,以規避美國貿易壁壘給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懲罰”。
我國光伏企業在采取措施積極應對的同時,要提升競爭力,開拓和發展一些新興市場,如印度、中南亞、中東、非洲、南美等,以防在“一棵樹上吊死”。
總之,頻繁的“雙反”政策屬于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這樣的狀況是不可避免的。但各方面要積極應對,從應訴到企業戰略都做出努力,政府也要積極在政策和外交上提供有力支持,促進我國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壯大。
來源:中國檢驗檢疫 作者:朱其太 薛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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