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龍江:“風光”能源無限好 只是探出歸國有


    時間:2012-06-20





    國有還是私有?一場關于新能源的“風光之爭”正從黑龍江省席卷至全國,引發無數熱議。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日前黑龍江發布了《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8月1日起,在黑龍江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向氣象部門申請《氣候資源開發探測許可證》,并須將探測出來的數據匯總給有關部門,而且探測出來的資源屬國家所有。這是國內首部有關于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一經公開,即在坊間和新能源業界引起爭議——新能源開發企業增加了一道審批程序,地方氣象局也想分一杯新能源的“羹”?

    “目前,新能源項目需要經過發改、國土和環保等多個部門的審批,這些審批程序已經很多了。從鼓勵新能源更好發展的方面看,并沒有必要增加新的審批程序。”6月19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表示。

    前瞻網了解到,在前述《條例》出臺之前,企業探測“風”“光”并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對此,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去奇的解釋是,近年來,黑龍江省一些企業隨意探測開發風能、太陽能資源問題非常突出,新規意在對企業開發探測風能、太陽能資源進行規范。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企業建設風場、光伏電站之前需掌握當地的“風”“光”資源數據來確定風場、電站規模,通常會向當地氣象局購買數據,但有時地方氣象局的數據資料并不完整,因此不少企業選擇自行探測。

    “國家已經制定了企業勘探風光資源的設備標準和技術規范,如果說黑龍江出臺《條例》是為了督促企業規范探測,以求得更為準確的數據,那么顯然多慮了。企業作為業主肯定比其他人更在乎探測的質量。”全國人大環資委調研室副巡視員王鳳春分析稱。

    他進一步解釋,如果說《條例》是考慮到了特定區域比較敏感,不宜企業勘探開發,那么完全可以在區域的開發規劃中劃定禁區,限制企業勘探開發即可,而不必增設一個新的審批程序。

    此外,《條例》還要求企業將探測數據匯報給有關部門。業界就此提出的疑問是,企業自己花錢勘探的數據,憑什么匯總給有關部門?對此,史立山表示,“如果政府部門確實需要某些數據的話,可以要求企業無償提供,但不能強制企業上繳。”

    實際上,黑龍江省是中國風能資源最豐富的5個省份之一,但是其新能源開發利用水平與周邊的內蒙、吉林相差較大。

    地方政府完全有理由珍惜優越的自然條件,聯合其他部門一起支持新能源的開發,比如,去做出更細致的“風”“光”資源評價為新能源項目規劃提供數據支撐,而不是急于擴權攬權。

    按照《黑龍江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規劃2010-2020年》的數據,全省50米高度風能資源技術可開發量約為2.3億千瓦,太陽能方面資源總儲量約為2.30×106億千瓦時含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相當于750億噸標準煤,可想而知這個巨大數額將創造多大的財富。


    來源:前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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