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體制改革“十二五”有望實質性破題


    時間:2012-01-29





      備受關注的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體制改革問題,有望在“十二五”期間取得實質性突破。

      近期,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能源體制改革指導意見的研究起草工作,并于去年12月6日至10日,由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帶隊,赴甘肅省和重慶市開展了能源體制改革調研工作,聽取了內蒙古、陜西、甘肅、寧夏、湖北、四川、重慶、貴州等八省(區、市)相關方對能源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調研意見顯示,能源體制改革可選擇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工作,例如可選擇電力相對富余的區域或省級電網作為電力改革試點,放開大用戶雙邊交易,推進獨立調度和交易機構的改革;可選擇煤炭資源不足的中東部省份放松電價管制,使電價合理反映煤炭市場價格,促進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產業結構調整。

      在此前不久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表示,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方面,今后要加緊建立分解機制,爭取“十二五”期間把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機制建立起來。

      相關專家認為,在目前我國能源體制現狀上,電價體制改革最有希望破局。時至今日,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已經有9年多時間,但是并未建立真正的市場機制,市場化改革仍在進程中。

      而對于三大石油公司的專營權問題,業界一直期望放開,允許民營企業進入。

      調研也就壟斷行業改革問題也征求了各方意見。調研意見顯示,應取消三大石油公司的專營權,有序放開油氣批發、零售等中下游和進出口業務,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政府應加強對油氣管網、電網的無歧視開放和公平接入的有效監管。

      除此之外,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管理也將提上日程。由于目前我國尚缺乏對水能資源的統一管理,調研意見認為,可設定水能資源開發權,建立水能資源有償使用、轉讓和補償機制,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也應逐步設立開發權,規范開發主體與政府之間的利益關系。

    來源:能源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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