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煤炭供應地域結構性問題情況分析


    時間:2012-01-12





    2011年,適逢“十二五”開局之年,各地發展經濟熱情高漲。在這一背景下,國內煤炭市場供需兩旺,煤炭價格整體上揚。煤炭供應面臨的地域結構性問題日漸突出,煤炭進口在年初大幅回落之后持續快速反彈。為了解決煤炭供應的結構性問題,由中央政府主導的國家煤炭應急儲備試點在2011年正式啟動。2011年,煤電之爭日益白熱化,政府對煤炭市場的干預力度也不斷加大,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煤炭資源稅改革必將受阻。盤點2011年煤炭市場,可謂——

    行情變化多端改革任重道遠

    1供需兩旺煤價上揚

    2011年,固定資產投資快速增長,主要高耗能產品產量快速增加,煤炭需求保持旺盛態勢。10月之后,部分高耗能產品產量增速明顯放緩,但前11個月,多數高耗能產品產量累計同比增速均在10%以上。其中,火電、粗鋼、十種有色金屬、水泥、玻璃、合成氨等產品產量同比增速分別為13.9%、9.8%、10.3%、17.2%、17.0%和7.0%。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全國原煤產量為32.4億噸。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口徑估算,2011年全國原煤產量達到35.5億噸,同比增加約3億噸,增長約8%。

    受供需兩旺影響,煤價整體再上臺階。據測算,2011年,秦皇島港23兆焦/千克動力煤平均最低平倉價為每噸814元,同比每噸上漲超過70元,漲幅接近10%。與動力煤相比,煉焦煤、噴吹煤和無煙塊煤價格平均漲幅更大,多數在20%以上。

    2進口數量前低后高

    由于煤炭需求持續旺盛,同時國內煤炭產量加快向西北地區集中,中東部部分地區煤炭結構性供應偏緊持續存在。

    在國內西煤東運、北煤南運鐵路運輸瓶頸短期難以解除的情況下,華東及東南沿海地區的部分用煤企業只能再度將目標轉移至國際市場。2011年,我國煤炭進口量繼續增加,前11個月共進口16104萬噸煤炭,同比增長9.4%,預計全年進口量接近1.8億噸,同比增長9%以上。

    分月來看,煤炭進口量呈前低后高態勢。由于從2010年12月開始,國內外煤價差距快速縮小,2011年1月之后,國內外煤價快速形成倒掛之勢,進口煤的價格優勢逐步消失。2月,煤炭進口量驟降至676萬噸,同比大幅下降46.7%。3月之后,進口量下降促使國內煤價快速上漲,貿易商和用煤企業進口需求再度增加,煤炭進口量逐步回升。下半年,由于國內煤價高位窄幅振蕩,國際煤價卻低位徘徊,我國煤炭進口量繼續回升,7月至11月,煤炭進口量分別為1753萬噸、1659萬噸、1912萬噸、1569萬噸和2214萬噸,同比增幅均在25%以上,其中11月同比增幅高達60.3%。

    3應急儲備試點啟動

    2011年2月底,國家發改委在北京召開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工作會議,部署了第一批國家煤炭儲備工作計劃。之后,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下達2011年第一批國家煤炭應急儲備計劃的通知》,安排500萬噸應急儲備計劃,并要求在5月底形成實物儲備。5月底,《國家煤炭應急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標志著討論了多年的煤炭儲備進入實施階段。

    近年來,隨著煤炭需求的持續快速增長,煤炭價格一路上揚,加之煤炭資源分布與消費存在嚴重的地域失衡問題,鐵路運力增長嚴重滯后,每到用煤高峰,華東、華中及華南大部分地區常常同時面臨煤炭供應緊張和煤價上漲的雙重考驗,加快建立國家層面的煤炭應急儲備機制刻不容緩。

    雖然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已經啟動,但爭議也仍然存在。幾百萬噸、至多幾千萬噸的煤炭應急儲備究竟能夠發揮多大調節作用,尚有待證明。目前的儲備方式是企業運作加政府財政補貼,承儲企業在進行儲備的過程中如何實現盈利也是各方關注的焦點之一。

    4資源稅改方向明確

    9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將油氣資源稅從量定額征收的方式改為從價定量征收,稅率為5%至10%。煤炭資源稅仍然實行從量征收,除了將焦煤資源稅由每噸0.3元至5元上調至每噸8元至20元外,其他煤種仍然執行之前每噸0.3元至5元的從量稅率。

    有關部門多次提出,資源稅改革的方向是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目前,油氣資源稅改革順利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卻“受阻”,主要因為油氣和煤炭的定價機制不同。

    原油價格是國際定價,而且國際原油價格的金融屬性越來越強,國際金融資本對原油價格的影響越來越大。油氣資源稅改革帶來的成本上漲短期內不會向下游傳導,或者說這種傳導是可控的。

    對于煤炭來說,除了重點合同電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管制之外,其他煤種的價格基本實現了市場化。在煤炭價格市場化的同時,煤炭行業通過資源整合和企業兼并重組,產業集中度持續提升,煤炭企業對市場的掌控能力日漸提高,煤炭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持續上漲的能量。

    推進資源稅改革,煤炭企業的生產成本會增加,但與油氣企業不同,煤炭企業轉嫁資源稅成本會直接導致發電企業成本壓力加大。由于電價仍在政府管控之下,政府對電價的調整存在一定滯后性,煤炭尤其是電煤資源稅改革,會造成更大范圍的煤電矛盾。如此一來,資源稅改革就失去了意義。

    5市場化步履維艱

    近年來,煤炭價格不斷上漲,不僅使煤炭資源稅改革受阻,而且使煤價完全市場化步履維艱。

    由于預期2011年國內將面臨較大的通脹壓力,因此,國家發改委在2010年12月下發的《關于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確要求,煤炭和電力企業要從維護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加強企業自律,在2011年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但是禁止重點合同煤漲價并不能阻擋市場煤價格的上漲步伐。本文已經提到,由于煤炭需求旺盛,2011年國內市場煤價格整體再上臺階。市場煤價格上漲,一方面使重點煤與市場煤的價差擴大,煤炭企業履行合同的意愿下降,另一方面使發電企業的發電成本增加。在特殊的宏觀經濟形勢下,電價不能得到及時調整,因此,煤電之爭基本貫穿了2011年始終。最終,在發電企業虧損日益嚴重的情況下,2011年,國家發改委進行了兩次大范圍的電價調整。

    2011年末,國家發改委再次發出通知,對全國范圍內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要求納入國家跨省區產運需銜接的年度重點合同電煤、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產自用的電煤,2012年合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的5%,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煤炭價格完全走市場化之路顯得越發艱難。


    來源:中國行業研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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