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是中俄加強戰略伙伴關系和經貿合作的重要內容。多年來,中俄能源合作取得一些進展,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雙方在各自國家發展戰略層面上,按市場經濟規律加以協調和解決,方可取得有效成果。
中俄能源合作領域廣闊,潛力巨大,我們不應把中俄能源合作的重點僅放在石油貿易領域。單純以能源貿易方式來實現合作,無疑具有很大的脆弱性和較高的敏感性。而從實現能源安全應是中俄能源合作最終目標來看,雙方除應在石油領域合作外,還應在天然氣、煤炭、電力、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進一步拓展合作。中俄能源合作從“初級階段”向更高階段邁進,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
目前,俄羅斯一方面繼續在與歐洲及中國商談能源合作,另一方面與日本、韓國、朝鮮以及東南亞國家磋商鋪設跨國輸油氣管道,建立液化氣合資企業等向東部出口自身能源的項目。
俄羅斯與中國能源合作首先考慮的是按其預定的國家能源發展戰略,保證能源出口安全并在合作中取得利益。俄羅斯與中國開展能源合作的最重要戰略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而能源價格則是俄公司手中的“利劍”。
俄東向戰略遭遇中國能源多元化戰略
2011年9月中旬,俄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以下簡稱俄氣公司)分別和韓國天然氣公司及朝鮮石油工業部代表舉行了討論落實鋪設從俄通向韓國輸氣管道建設項目的會晤并簽署了一份工作路線圖。有人認為,俄提議修建這樣一條輸氣管道是在向中國施壓,以使中國接受從俄購買能源面臨的更苛刻條件和更高價格。
近年來,中國對俄出口能源的做法也有自己的戰略思想準備。
2010年,中國原油進口來自43個國家。其中,俄向中國出口原油1524.52萬噸,只占其中6.37%的第五位。
同樣,2011年,中國從土庫曼斯坦經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進口天然氣將達130億立方米;2012年,計劃為300億立方米;2015年前,中國從中亞國家進口的氣量將增加4倍。中亞-中國輸氣管道的運輸能力將達到550~650億立方米/年。2010年,中國還從伊朗、卡塔爾、阿聯酋等地進口液化氣936萬噸,同比增加了69%。
可見,中國多元化進口能源的做法與俄2030年前擬向俄東部開發能源銷售市場的戰略出現摩擦。有俄報指出,“價格相對較低的中亞天然氣軟化了俄在對華天然氣供應談判中的強硬立場”等。還有專家說,“在中俄能源關系中,俄羅斯作為資源所有者好像勝券在握,但中國一直顯示其有比俄之外更多的選擇”。
值得關注的是俄投資環境惡劣正成為兩國能源合作的障礙。多年來,中國在俄一系列投資行動均遭遇各種困難和麻煩。這主要涉及俄無處不在的官僚主義、貪污腐敗以及警察安全部門的專橫霸道。政策法規多變,行政壁壘、政府和企業間缺乏相互信任、國外企業進入俄市場規則不透明,海關工作效率低下等均被認為是影響外資流入俄的主要因素。自1991年外國石油投資進入俄石油勘探開發領域以來,已有上百個油氣田被列入按產量分成合同開發的清單,但至今僅有極少數項目正式實施,其他則仍處在待實施或談判及待審批階段。
另外,俄政策多變,很多投資與貿易規則未與國際接軌,操作過程人為因素較多,使中國企業與俄合作時既受到法律法規約束,又要拿出大量時間和人力、財力來處理人際關系。
獲取能源的國際競爭更趨激烈
目前,西方國家、日、韓等國對中俄加強能源合作繃緊神經,嚴加防范。他們把獲取俄和中亞油氣資源視為減輕對中東石油過度依賴的重要戰略目標。圍繞俄和中亞油氣資源,日本、韓國、印度也擬與中國較量。
2011年6月,“納布科”輸氣管道5個過境國——奧地利、保加利亞、匈牙利、羅馬尼亞和土耳其的能源部長在土耳其簽署了建立納布科項目財團的協定。9月中旬,歐盟批準了與阿塞拜疆及土庫曼斯坦就簽署鋪設跨里海天然氣管道的合同展開談判。俄外交部對此方案感到驚訝,認為該方案可能進一步影響地區局勢。
2011年9月初,俄總統梅德韋杰夫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別表示,俄還希望大規模參與中亞電力輸出網絡和從土庫曼斯坦經阿富汗、巴基斯坦到印度(TAPI)輸氣管道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他說,“只要相關國家正式邀請,俄將參與上述項目并可為此投入至少數億美元資金。”
中國是中亞國家的重要戰略伙伴。迄今,中國已向哈薩克斯坦累計投資60多億美元。中石油已向土庫曼斯坦油氣領域累計投資40多億美元等。中國與中亞國家的能源合作在不斷深化。
大國在中亞和里海地區的能源博弈仍在進行,這必然對中國介入中亞和里海地區提出挑戰。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土庫曼斯坦向中國供氣價格較低,但由于中國國內存在著進口氣價和國內價格倒掛,因此,如果土決定轉向利潤更高的歐洲市場,或通過俄管道恢復向烏克蘭出口,或者考慮到未來TAPI管道的分流,那么,氣價肯定會給中國帶來影響。對此,中國需盡快在國內改革氣價形成機制,完善國內天然氣市場,同時,要確保從中亞進口天然氣數量和價格的穩定。
中俄能源合作前景廣闊
從地緣政治角度看,中俄深化和擴大長期能源合作是發展兩國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新時期賦予兩國的新任務和新課題。其對于維護和擴展中俄自身利益、造福兩國人民、推動地區乃至全球形勢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1年9月24日,俄總理普京在與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會談時指出,“兩國的貿易正處在全球經濟危機之后的恢復階段,中俄作為戰略伙伴,正積極發展各方面關系”。他說:“兩國的貿易增長十分顯著,如果像現在這樣繼續下去的話,那么,我們有可能到2011年底前達到700億美元的水平,而2015年前,可能達到1000億美元,2020年前有可能達到2000億美元”。而要達到預訂的中俄經貿合作目標,沒有能源合作是很困難的。
能源合作對兩國本來是一件“互利共贏”的事情,只是由于雙方對合作各有打算,許多問題至今沒能得到解決。因此,有人說,中俄能源合作尚處于“初級階段”。目前,中俄能源合作主要集中在石油貿易領域,單純以能源貿易方式來實現合作,無疑具有很大的脆弱性和較高敏感性。而從實現能源安全應是中俄能源合作最終目標來看,雙方除應在石油領域合作外,還應在天然氣、煤炭、電力、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進一步拓展合作,或將之具體深化到非常規能源(包括煤層氣、頁巖氣、致密砂巖氣等)資源的開發、油氣運輸安全、煤的液化及清潔利用、特高壓電力輸送、核電站建設、可再生能源等技術的開發和使用等領域。而這些又均離不開能源技術方面合作做支撐。
2011年9月24日,在中國西安市舉行的“歐亞國家能源部長會議”上,中俄等國發表了擬加快啟動上合組織能源俱樂部的《西安倡議》。中國、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四國代表已就成立上合組織能源俱樂部基本構想和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事宜達成了一致意見。會議期間,各國就進一步鞏固能源合作成果,擴大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加強能源安全協作等進行了深入交流。下一步,中國國家能源局將與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推進上合組織能源俱樂部早日啟動。
可以說,今后中俄能源合作領域廣闊,潛力巨大,只要雙方共同努力,前景應該說是光明的。
第一,中俄能源合作是否應放在保障全球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聯系世界能源地緣政治及經濟形勢變化,由兩國政府分別明確提出,符合各自國家國情的長期發展能源戰略和相關的國家核心利益,并在此基礎上共同找出可以落實和發展能源合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使兩國能源戰略逐步接軌。
第二,中俄能源合作是否應在上合組織能源俱樂部的框架內,盡快建立起相關的市場協調機制。該機制應定期或經常溝通本國和國際能源市場的供需、消費狀況,生產能力、價格走向、運輸及安全等動向,從保證各自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以市場經濟規律為準則,堅持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原則,通過創造有效的合作方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關系,共同解決在能源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第三,在中俄能源合作項目出現諸如投資準入、價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問題時,是否可將其放在兩國經貿合作大框架下,通過公開透明的坦誠對話、務實協商,按市場經濟運作規律等正常渠道,以一攬子統籌解決的方法(例如,類似捆綁能源及其他領域合作項目等),公平合理地加以處理,使合作取得“互利雙贏”的結果,最終保證合作項目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中俄能源合作現狀
中俄能源合作從1994年開始接觸,至今已經17年多的歷程。在此期間,由于兩國政府高度重視,雙方能源公司不斷努力,合作取得一些進展,不同能源形式的合作發展現狀表現各異。
1.中俄石油合作
2011年1月1日,從俄斯科沃羅季諾—中國漠河的中俄原油管道已成功運營。分析家們認為,穿越兩國邊境的中俄原油管道正式投產輸油,標志著兩國能源合作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將進一步鞏固兩國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經濟基礎。因此,中俄在能源合作領域突破性的進展,對兩國來說是互利共贏的,并將會夯實兩國經濟合作基礎,進一步鞏固政治關系,對兩國長期的戰略合作具有積極意義。
2.中俄天然氣合作
天然氣是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領域之一。2004年,中俄曾簽署天然氣合作的最初協議,后經多年談判,至今仍進展不大。其中,主要障礙是氣價。中俄天然氣合作要盡快有所突破,尚需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價格框內,共同努力進行交易,方能達到互利共贏的結果。
3.中俄煤炭合作
2010年8月底,中俄在布拉戈維申斯克舉行能源合作分委會例行會議期間,簽署了中俄雙方開展煤炭合作備忘錄。目前,雙方公司正就薩哈林煤田、埃列格斯特煤田及其配套交通設施等具體合作項目進行協商。為此,中國將向俄提供60億美元貸款,用于煤礦開發及保障煤炭出口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按雙方約定,貸款將具體用于俄境內煤炭產地的勘探開采,修建公路、鐵路、橋梁、港口及其他基礎設施,以及從中國向俄引進采煤設備,包括煤炭加工和提煉設備、礦渣回收處理設備等。與此同時,俄應保證對中國長期穩定的煤炭供應,未來5年,俄每年向中國供煤1500萬噸,此后,每年供應將提高至2000萬噸。
4.中俄電力合作
2005~2006年,中俄雙方先后簽署數個合作協議,開始謀劃長期合作。俄方參與者是俄東部能源公司,中方參與者是中國國家電力公司。合作項目包括,在俄遠東和外貝加爾地區分階段建設裝機總功率為1萬~1.2萬兆瓦的發電能力,以及輸電線路。2009年,俄對華的電力出口倍增。當年,俄向中國出口的電量超過前10年的總和。
2011年2月,俄En+集團與長江電力公司宣布組建合資企業,擬開發位于俄東部地區的水、火電項目。首批3個項目總裝機達300萬千瓦,標志著雙方由單純的貿易轉向聯合生產。
5.中俄核能合作
中俄核能合作由來已久,至今,江蘇田灣電站是兩國核能合作標志性成果。未來雙方還將在核電站建設、核燃料等方面深入合作。
中國現正處在大規模核電建設時期且是世界建核電裝機規模最大的國家。核能合作除使中方可從俄方獲得大量鈾燃料外,兩國還將聯手開拓國際核電市場,參與國際核電站建設。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作者:孫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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