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春末夏初此起彼伏的淡季“電荒”之聲,到秋冬之交預計龐大的電力缺口,今年的電格外“緊”。
12月16日,在全國發展改革工作會議期間召開的經濟運行調節工作會議指出,今冬明春煤電油氣運供需可望保持總體平衡,但影響穩定供應的不確定因素依然較多,保障安全穩定有序供應的任務依然艱巨。
專家認為,在當前電力體制改革難以一步到位的情況下,建立煤電聯動機制是短期內解決煤電矛盾的重要途徑。
限煤價、提電價、保供應
當前,煤炭仍是我國能源消費的主體,占一次能源消費的70%左右。煤炭發電提供了80%的電量。工業企業用電需求旺盛,火電虧損。加之一季度旱季水電出力減少,浙江、江蘇等工業用電大省甚至出現了拉閘限電的情況。
表面看來,這是我國“市場煤、計劃電”機制內在矛盾的階段性爆發;同時我們也不可否認,這與我國電力行業突出的區域性、結構性問題密切相關。
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宣布6月1日起統一上調上網電價和終端電價,以期減輕火電企業虧損,緩和電力供需矛盾,同時抑制高耗能行業的不合理需求。
然而這次調價仍難彌補電價缺口,效果并未持續太久。高企的電煤價格、不斷擴大的用電缺口以及火電企業持續虧損,使得今冬明春的用電形勢很不樂觀。市場對上調電價、進而推進電價改革的呼聲愈加強烈。
在權衡通脹壓力與電力供需形勢之后,政府還是選擇上調了電價。不只如此,這輪調控以“組合拳”的形式進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在全國范圍內對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同時適當調整電力價格,試行階梯電價制度。調整后,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
對于此次調價方案,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部主任薛靜認為,2.6分錢應可彌補發電企業虧損,提高其發電意愿,暫時可緩解煤電矛盾,保障全國電力供應。
國泰君安證券電力行業分析師王威表示,煤炭限價令為明年市場煤價格設置了“天花板”,可以有效改善火電企業經營虧損的處境,企業可以寬心地過個“暖冬”。
煤電聯動或是現實選擇
多數業內人士認同,在目前電價體制改革尚未到位、競爭性電力市場尚未建立的條件下,煤電聯動機制仍是解決煤電矛盾的短期有效措施。
我國曾于2004年實施煤電聯動政策,以緩解煤價上漲對電力行業形成的成本壓力。之后由于煤價上漲過快,擔心提高電價將對經濟社會產生不良影響,煤電聯動被中斷。
中電聯研究室主任沙亦強認為,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當經濟增長趨于平穩時,生產要素價格不再劇烈變化,煤電聯動才可以較好發揮階段性調節作用。在我國經濟仍保持較快增速的條件下,其難以持續應在預料之中。而同時他也承認,在現行價格體制條件下,煤電聯動仍是緩解矛盾的主要現實選擇。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要理順煤電產業鏈上的價格關系,可以有三個選擇:一是全部實行市場化,這是最終的改革目標,但現階段顯然行不通;二是全部行政定價,對已經相對市場化定價的煤炭行業來說,這是由市場向計劃的倒退;三是煤電聯動。這是中庸之道,即通過相對市場化的機制設計,要求產業鏈上的每個環節都消化一部分價格上漲壓力,再輔之以稅收、補貼等市場化的配套政策來影響市場并調控電價。
“這是目前最可行的價格機制,也符合整體能源價改市場化的發展方向。”林伯強說。
林伯強強調,煤電聯動可以理順產業鏈。在煤電聯動的機制下,如果政府想將終端銷售電價維持在一個目標水平,可以考慮將虧損集中在電網環節,進行財政補貼。由于電力補貼的成本不小,因此,補貼需要慎重。
同時,上調終端電價和消費者有目標補貼。林伯強認為,需要適當調高銷售電價,減少補貼壓力,并通過提高電價促進節能減排;同時,設計配套補貼政策,對目標群體(尤其是低收入家庭)進行直接補貼。
分析認為,對煤電聯動政策的主要擔憂是煤、電價格輪番上漲。武承厚對此表示,“這是由市場決定的。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是長期趨勢。”
對于這種擔憂,林伯強解釋道,“煤電聯動得以實施的前提是抑制煤炭價格快速上漲的動力。”他建議,如果出現2008年那樣煤炭價格“瘋”漲的特殊情形,可以效仿石油政策,對煤炭開采企業征收“特別收益金”,減少煤價上漲動力。
林伯強等對煤電聯動進行了專項研究,測算2004年以來政府按相關規則如期實施煤電聯動的影響,結果顯示,煤電聯動會對GDP和就業帶來小幅的負面影響;但是,它有利于優化我國的產業結構和國際貿易結構朝利于節能減排的方向調整,促進煤炭與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從而帶來積極的節能減排成果。
“實施煤電聯動的負面影響遠低于政府的擔憂。結合其正面影響,以及緩解電煤供應緊張、保障穩定電力供給和促進煤電行業可持續發展的作用,煤電聯動是一個利大于弊的選擇。”林伯強說。
不過考慮到剛剛進行了電、煤價格調整,林伯強預計,煤電聯動或將暫緩實施。
運煤通道緩漲價壓力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顧問武承厚判斷,下一步,煤電矛盾或許將愈發激烈,那么煤炭降價或者煤電聯動將是雙重選擇。他同時強調,當前煤炭行業盈利少,利潤率低,市場需求和成本上升,催生電煤價格不斷上漲。“開采、生產費用在出礦價中上漲了40%。”
應該看到,我國能源供需“逆向分布”的現實,是導致煤炭長途運輸、價格攀升的重要原因。
在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分組討論時,湖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于來山就曾表示,缺電問題越來越突出,已成為制約湖南發展最大的瓶頸之一。水電出力不足加之電煤庫存緊張,火電機組缺煤停機嚴重。
他呼吁,國家應盡快建設以蒙、陜等產煤大省(區)為起點,通往華中地區的“北煤南運”等運煤通道是當務之急。
湖南的呼吁已不是個案。林伯強建議,建設坑口電廠,通過輸電替代輸煤,優化輸電輸煤比例,減輕輸煤壓力,減少“擁堵成本”,從而緩解煤炭價格上漲壓力。而武承厚同時也指出,即使在坑口煤礦附近建電廠,也仍然存在發電上不了網等問題。
煤炭流通環節中的不合理收費亦反映在價格上。同時,大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則助長了煤電矛盾的蔓延。
“終究要靠電力體制改革。”武承厚說,煤電之爭,已經不是行業之爭或者企業之爭。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部部長馮飛認為,“十二五”期間最有條件推動的是電力體制改革,關鍵在于以下三點:一是改革定價機制,不是簡單的調價而是形成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二是在電網壟斷領域引入有效競爭;三是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和企業的關系。
林伯強認為,電價定價機制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如果電價形成機制不改,前面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和輸配分開做了也沒用,反而增加成本。”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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