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備戰冬季用電高峰期,電價在意料中上調。
數據顯示,今冬明春全國最多缺電4000萬千瓦時。日前,國家發改委終于在全國范圍內上調電價,以緩解煤電價格矛盾。表面上看,這是煤電因定價機制產生的矛盾,實際上,它折射出的是能源供需矛盾。按照英國石油公司最新的統計數據,2010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已經超過美國。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中國能源發展報告2011》下稱《報告》發布會上了解到,盡管“十一五”期間,中國的能耗強度已有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受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技術水平和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能耗強度仍然處于較高水平,經濟增長對能源資源投入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擺出這樣一組數據:我國GDP去年已超過日本,成為世界上第二大規模的經濟體,但能源消費卻是日本的5倍;我國和美國的能源消費總量幾乎相當,但GDP只是美國的1/3多一點。
由此可見,中國在能源使用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能源發展關鍵是促轉型
我國要從過去能源供給主要用于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轉移到兩個戰略性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能源經濟的轉型,第二個問題是轉移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型上。
能源已經成為決定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和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現實情況是,保證經濟發展所需的能源供應面臨巨大挑戰。
中國能源消費從2002年步入拐點,進入高速增長期。“而從今年年初各省市公布的"十二五"期間的GDP增長目標來看,很多地方仍然還是更加關注經濟發展速度,在經濟發展內容上沒有太大改變。”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在《報告》發布會上對我國未來能源消費問題表示擔憂。
盡管從《報告》分析來看,“十二五”期間能源增速會有所放緩,但是由于地方發展經濟的沖動很大,GDP增速都提得很高,很難作出能源消費總量低的預測,這就給能源供應提出難題。
周大地算了一筆賬,如果各省都按照各自“十二五”規劃執行經濟增長指標,那么全國的能源需求可能高達50億噸標準煤。而對于如此天文級別的能源需求,要么是各地的經濟發展速度達不到預期目標,從而實際的能源需求量并沒有這么高,要么是能源供給無法滿足經濟發展。
因此,周大地認為,先確定經濟發展的預期,再通過能源投入來滿足經濟發展需求,這樣的能源消費模式不再符合我國的現實情況。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部部長馮飛的觀點是,我國要從過去能源供給主要用于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轉移到兩個戰略性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能源經濟的轉型,第二個問題是轉移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型上。
“因為,從政策角度看,能源問題不僅僅是能源自身的問題,諸如能源自身管制問題、節能減排的目標推進問題、能源消費總量問題等,還應該放在促轉型上。”馮飛說。
推動轉型的因素,一是能源安全問題,二是環境與氣候變化問題。不過,這些都是外部驅動因素,體現在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上。但是,在對GDP的持續崇拜和發展的壓力下,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能源安全問題與全球環境氣候變化并不能產生能源轉型的原動力。
“所以,如何把外部形成的驅動因素內生到能源系統中去顯得非常關鍵。”馮飛表示。
據了解,我國“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將分解落實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將受到嚴格控制和考核。但為體現鼓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的政策,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在考核中將被扣除。
這不失為一種驅動力。但是馮飛認為,能直接蹬動“促轉型”單車的兩個輪子技術與體制機制才是能源轉型的核心因素,而后者又是更根本的因素。
下定決心推進體制機制有序改革
要改革不符合現實的能源價格體制,需要決策者痛下決心,引入市場有序競爭,引入社會輿論監督,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措施。
對于不合理的能源消費,周大地認為現在就要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促使地方政府發展低能耗、高產能的行業,而價格是一個很好的調整工具。不過,價格問題只是體制機制改革的工作之一。
馮飛清晰地提出體制機制改革應該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處理好價格問題。這不僅僅是漲或不漲價這種直觀的問題,而是涉及能源定價機制的改革;二是需要營造良性競爭環境。在我國,最高效的行業都在具有高度競爭環境的領域,即使能源領域情況較為復雜,比如存在帶有自然壟斷性質的電網、天然氣管網等,但必要的競爭仍是能源領域健康發展的基礎;三是處理好政府、市場和企業的關系。要以政府改革為重點,通過政府符合市場規律的有效監管將三者之間的關系理順。
就當前社會針對能源價格提出的諸多質疑以及產生的諸多爭論,馮飛認為正是由于能源價格存在扭曲,才導致能源資源的錯配。由于資源的有限性,錯配的能源資源影響的不僅是能源產業的發展,更將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產生不可忽略的阻礙作用。
事實上,價格矛盾越來越不好處理。包括煤電價格、成品油價格等問題,越拖帶來的缺口越大,晚改不如早改,而且,一次性大動作地改不如現在就有序地改革,因為一次性改對行政機制影響重大。上世紀70年代爆發的石油危機對日本的重化工業發展的影響是巨大的,它迫使日本調整整個經濟結構。
值得注意的是,要改革不符合現實的能源價格體制,需要決策者痛下決心,引入市場有序競爭,引入社會輿論監督,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措施,如對社會弱勢群體采取必要的能源補貼措施等,堅定地落實能源領域既定的改革方針。
馮飛還認為,當前電力體制的改革是我國能源領域中最具備改革條件的行業。前不久,電力體制改革時隔9年后終于邁出新的步伐,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正式批復在京掛牌成立,并與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簽訂了分離企業整體劃轉移交協議,電力行業主輔分離取得實質性進展。
馮飛建議,在我國“十二五”期間,電力體制特別是電力價格體系可以在既定方案中更大膽地向前走一步。目前發改委的系列舉措似乎正在印證他的觀點。
來源:人民政協網 作者:羅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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