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源稅修改沖擊煤炭市場 實仍按量征收


    時間:2011-10-20





      10月10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并于2011年11月1日執行。


      消息一出,作為對市場預期反映強烈的煤炭股、煤炭板塊遭受重挫,11日煤炭板塊跌幅最大,受到資源稅擴展到全國利空影響,盤江股份跌停,多只煤炭股重挫,陽泉煤業、冀中能源等幾乎跌停。


      此次資源稅修改對上市煤炭企業真的會產生如此破壞力的打擊,對煤炭市場真會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資源稅自2010年6月1日,率先在新疆實施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以來,何時將改革向全國推廣的猜測不斷。同年12月1日,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到內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西部省區。


      煤炭資源稅仍按量征收


      根據公布的《決定》,原油、天然氣稅率分別按照銷售額的5%到10%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我國的主要消耗能源煤炭來說,此次調整雖提高了焦煤資源稅率,達到8-20元/噸,其他煤種仍維持0.3-5元/噸,但煤炭資源稅依然為從量計征。


      能源分析師韓曉平認為,2010年我國煤炭年產量超過32億噸,不僅僅是總量巨大,煤炭開采環境、煤炭質量的復雜性,也決定了不可能在短期內推廣從價定率,需要一個過程。


      據悉,根據各焦煤上市公司中報,各公司資源稅的繳納標準為:西山煤電8元/噸、盤江股份6.35元/噸、平煤股份4- 8元/噸、開灤股份3-8元/噸、冀中能源3-3.2元/噸。即使各焦煤上市公司資源稅征收標準上調至20元/噸,對各公司業績的實際影響非常輕微,甚至低于市場預期。而按照目前全國主焦煤平均價格1554元/噸進行計算, 20元/噸的征收上限僅為銷售價格的1.28%,低于5%的市場預期。


      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分析師認為,相比之前市場預期的3%-5%從價計征而言,此次調整對煤企影響較小,對于焦煤市場的整體影響也低于預期,對煤炭市場影響則更為有限,受地域性因素影響,具體征收額度還需各個地區按情況制定。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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