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能源局近日下達“關于‘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的通知”,安排全國擬核準風電項目總計2883萬千瓦。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能源局采取計劃安排方式對風電建設項目進行管理,主要是針對過去一段時間,一些地方不顧前期工作深度、電網接入和電力市場條件等,盲目核準建設風電建設項目出現的不協調問題,而采取的一項管理措施,目的是從加強項目核準管理入手,更加注重把握風電發展的節奏和質量,有效發揮風電的發電效益,引導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此次共下達5份通知。首先,針對天津等25省(區、市)下達的《關于“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的通知》稱,國家能源局“審核部分省區、市提出來的風電開發方案,同意將前期工作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的項目列入‘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共計1400萬千瓦。”同時,針對風電資源豐富的黑龍江、內蒙古、河北、吉林分別下達的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通知顯示,黑龍江擬核準項目規模為210萬千瓦、內蒙古為563萬千瓦、河北為302萬千瓦、吉林為208萬千瓦,合計1483萬千瓦。
記者注意到,國家能源局此次一次性下達了全國29個省(區、市)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總規模達2883萬千瓦;而且在5份計劃通知上,全部標有“特急”字樣。“這表明進入‘十二五’,我國風電發展并未像外界猜測的那樣‘減速慢行’。”史立山說,我國要轉變發展方式,調整能源結構,必須大力開發清潔可再生能源。國家能源局將一如既往地支持風電等清潔能源的發展。
上述5份通知在下達各地擬核準風電項目規模的同時,還把具體項目計劃表一并下達。通知明確要求:“未列入表中的項目不得核準。”對于個別確需調整的項目,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國家能源局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業內人士認為,這表明國家能源局開始從嚴格項目審批制度入手,規范風電產業發展。史立山坦言,我國風電在經歷了“十一五”高速增長之后,確實遇到了一些“成長的煩惱”。因此“十二五”伊始,國家能源局將從加強風電項目管理入手,規范風電開發市場,以此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別是在針對風電資源豐富的黑龍江、內蒙古、河北、吉林等四省區的通知中,國家能源局強調指出,要“加快研究區域內風電規劃和消納方案,銜接好電力送出工程,保持風電與電網協調發展。”史立山認為,我國風電產業要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市場消納是關鍵,特別是在內蒙古、河北、黑龍江、吉林等風能資源豐富、“棄風”現象突出的省區,尤其如此。國家能源局因此提出了“把握風電發展節奏”的概念,目的就是強調風電并網和市場消納,以有效發揮風電的發電效益。△(李新民)
來源: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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