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日前發布。《規劃》確定實現主體功能區主要目標的時間為2020年,規劃范圍為全國陸地國土空間以及內水和領海(不包括我國港澳臺地區)。《規劃》明確,我國將重點在能源富集的山西、新疆以及西南、東北地區等建設能源基地,形成以點狀分布、新能源基地為補充的總體能源開發布局框架。
開發規劃因地制宜
針對不同地區的特點,《規劃》分別給予明確的發展規劃。山西作為煤炭大省,其規劃為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積極發展坑口電站,加快煤層氣開發,繼續發揮保障全國能源安全的功能。除滿足本地區能源需要外,應主要保障京津冀、山東半島、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長江中游等城市化地區及其周邊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能源供給。
鄂爾多斯盆地的發展規劃為以煤炭開采加工和火力發電建設為主,加大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和風能開發力度,建設高效清潔大型能源輸出地。除滿足本地區能源需求外,應主要保障京津冀、山東半島、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江淮、長江中游等城市化地區及其周邊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能源供給。
西南地區發展規劃為以水電開發為主,加快四川盆地天然氣資源開發,有序開發煤炭資源和建設坑口電站,加快煤電外送通道建設,建成以水電為主體的綜合性能源輸出地。除滿足本地區需要外,主要向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長江中游和北部灣等城市化地區輸送水電,滿足本區域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能源需求。
東北地區發展規劃為加強石油勘探、穩定石油產量,加快蒙東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積極發展坑口電站和風電,加快建設面向東北和華北的能源輸送通道。除滿足本地區需要外,主要滿足京津冀、山東半島等城市化地區以及本區域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能源需求。
新疆發展規劃為適度加大石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的勘探開發,加快能源外輸通道建設,加強與中亞國家的能源合作,建設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接替區。
部分地區開發受限
《規劃》提出,能源基地和礦產資源基地的建設布局,要堅持“ 點上開發、面上保護”的原則。通過點上開發,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生態環境保護奠定基礎,同時達到面上保護目的。能源基地、礦產資源基地以及能源通道的建設,要充分考慮“ 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的需要。
對于各界普遍關注的限制開發區域的發展問題,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李守信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提出:“ 限制開發并不是限制發展。”他說,《規劃》中所說的“開發”是一種特指,是在一定區域進行的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活動,因此“限制開發”并不是限制所有的開發活動,也不是限制所有的發展。李守信還表示,對于目前在限制開發區動工的能源資源大型項目,國家將區分具體情況來決定項目是否繼續,“可以肯定的是,動工的地區都將進行生態修復”。據了解,《規劃》公布后,各地的《規劃》細則也將出臺。“ 時間大概在7、8 月,目前正在進行最后的銜接工作。”李守信說。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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