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地方落后的鋼鐵、小造紙等產能死灰復燃的消息不斷見諸媒體。筆者認為,產生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行政松懈,使得企業追求短期利潤的投機行為能夠得逞。
誠然,對于某些地方政府而言,這些落后產能是重要的經濟支柱,一旦被淘汰,將對地方經濟產生很大的影響。但是,如果為了追求一時的利益,置國家政策于不顧,讓這些落后產能死灰復燃,結果將會前功盡棄。對落后產能的管理,一定要持之以恒。淘汰落后產能,決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
一方面,落后產能被認為是提高工業整體水平、落實應對氣候變化舉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制約,淘汰落后產能必須堅持到底,落實到位。
另一方面,淘汰落后產能必然會影響到地方財政、稅收、就業等方面。特別是在一些欠發達地區,被關停的企業可能是當地的支柱產業,關停后需要解決的問題涉及地方經濟、人員安置、企業損失等。對于這些問題,地方政府不能退避,而是應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予以認真解決。
要做到這些,政府必須強化監督管理,健全責任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同時,還要有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資金做保障。
今年4月20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了《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給予獎勵。這一政策被認為是推動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一劑良藥,有望為產業升級帶來更大市場空間。
筆者希望《辦法》能夠盡快發揮作用,加快推進產業升級轉型的步伐。同時,面對復雜的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筆者也希望《辦法》能成為地方和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驅動力,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快速、持續推進。
來源:中國石油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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