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建設6個陸上和2個沿海及海上大型風電基地,新建裝機7000萬千瓦以上。”
“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以西藏、內蒙古、甘肅、寧夏、青海、新疆、云南等省區為重點,建成太陽能電站500萬千瓦以上。”
“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重點在東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區發展核電。加快沿海省份核電發展,穩步推進中部省份核電建設,開工建設核電4000萬千瓦。”
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描繪的未來5年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藍圖。
經濟轉型需要
國家統計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準煤,比2009年增長5.9%。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7%。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進一步增強。
“發展新能源產業,不僅是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我國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根本途徑。”相關專家表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長期過度依賴不可再生能源,能源消費結構明顯不合理。
2009年,我國的全部化石能源消費約占一次能源總消費量的90%。以煤炭、石油為主要燃料,導致對環境的污染,加上化石能源儲量有限,繼續依賴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方式已經難以為繼。
“大力發展新能源,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步驟。”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執行會長張征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目前我國已建成10個規模較大的新能源基地,有近百座城市提出要把太陽能、風能作為當地的支柱產業發展。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新能源產業將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能電網、生物質能。
“我國經濟的平穩較快增長,使支撐經濟增長的能源需求越來越具有剛性。”張征宇表示,一方面能源需求增長加劇,另一方面傳統化石能源總量有限。國民經濟發展的能源需求不可避免地要尋求新的供給渠道,新能源正好適應了這一歷史需求。
據了解,“十一五”期間,我國新能源產業實現跳躍式發展,到2010年年底,新能源年利用總量達3億噸標準煤,占當年能源消費總量的9.6%,為降低排放做出了巨大貢獻。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到“十二五”末,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8%-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要提高到11.4%。新能源產業迎來巨大政策效應和經濟效應,因此新能源領域的產業革命代表著未來經濟轉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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