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近日《關于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產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
生物柴油是指由動植物油脂與甲醇或乙醇在催化劑作用下制成的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目前,國內生產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廢棄動植物油脂,包括油脂工業產生的“下角油”和餐飲廢油即“地溝油”。
《通知》規定的政策內容從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對于在《通知》下發前已繳納消費稅的生產企業,按照規定予以退還。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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