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干預開始上演。
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本報記者獲悉,這一通知早在12月6日,就已經下達到各省市及煤炭企業。價格是煤炭訂貨會最為敏感的因素。在行政價格干預之下,原本進行的電煤“自主銜接、協商訂貨”的市場化改革,僅僅一年之后就因這一通知受阻。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解釋稱:“政府出手干預煤價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穩定物價總水平、管理通脹預期是當前首要任務,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應帶頭穩定煤價,主動為政府分憂。”
連鎖反應
接近決策層人士告訴記者,中央高層已經先后對煤炭產運需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煤電協調,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
2009年12月15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終止了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為網絡匯總。這原本是國家煤炭市場化最為堅決的一步。
但2010年12月6日發出的“限價令”,令煤炭企業措手不及。重點電煤合同價與市場煤價差價過高是原因之一。
山西省煤炭管理人士說:“2010年全國重點電煤合同均價為520元/噸,與市場煤有200元/噸的差價。如果今年重點合同煤價維持不變,意味著誰的合同量大,誰的虧損越多。”
“以山西為例,同煤、平朔煤礦今年重點電煤合同量增加1000萬噸,兩家企業將有20億元的資源價款流失。在巨大的差價面前,沒有一家煤炭企業愿意簽訂重點電煤合同。”上述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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