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買天)新的“階梯電價方案”已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熱議。10月13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當前部分反饋的問題解釋說,按照中央“以城補鄉”的要求,新方案對農村居民用戶是給予傾斜和照顧的。
新方案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網友提出,大部分北京居民家庭用電量每月高于150度,而一些農村地區家庭月用電量不足10度,在我國用電量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巨大的情況下,各地的分檔標準如何做到公平合理。
該負責人說,我國居民用電城鄉和地區差異較大,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國情。據統計,2009年,全國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90度,浙江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130度,與之相鄰的安徽卻只有70度。他說,在此次階梯電價方案中,由于城市居民戶均用電量高,農村居民戶均用電量低,用平均覆蓋率方法來確定分檔標準,農村居民將因此受益,這體現了中央“以城補鄉”的要求,是電價政策對農村居民用戶的傾斜和照顧。我們認為,城鄉居民在用電方面應享有相同的權利。當前農村居民用電量低于城市的情況,是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暫時性現象。
該負責人說,此次階梯電價主要著力于建立機制,電價調整增加的收入不會完全留給電網企業,而主要用于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用于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彌補由于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
來源:三農在線—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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