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對涉及乙烯、芳烴生產的燃料油免征消費稅。今年1月1日起,我國燃料油消費稅稅率從每升0.1 元大幅提高到每升0.8元,導致山東地煉幾乎全線虧損。
稅收新政將給山東地煉企業帶來喘息機會。但《通知》中的真空地帶或導致企業獲取“灰色”利益,亦當引起重視。
在中國政府網公布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燃料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國產燃料油免征消費稅,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進口燃料油返還消費稅。”
山東省煉油化工協會會長劉愛英說,新通知出臺,不僅對山東地煉,對全國的地煉企業都是一個利好。她介紹說,作為協會的工作之一就是將企業在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此前,該協會曾多次向國家有關部門呼吁緩解企業稅收壓力。
據濟南國稅部門介紹,目前他們尚未接到相關通知。濟南國稅局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說,要先由總局下發到省局,再由省局轉發到市局,時間上會有所滯后。
通知規定,免稅可上溯至今年1月1日。而與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無關的進口、銷售等環節則不能免除消費稅。
通知同時規定,“用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產量占本企業用燃料油生產產品總量50%以上(含50%)的企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
自2009年開始,我國燃料油消費稅稅率從每升0.1元大幅提高到每升0.8元。該方案實施后,每噸燃料油消費稅為811.6元,與之前相比猛增了710.15元/噸。
消費稅大幅增加使得提煉燃料油的利潤被擠壓,以每噸燃料油征收消費稅812元計算,加上增值稅,地煉總共增加了950元/噸的成本。因這部分成本不能完全抵扣,企業被迫承擔了200元/噸以上的額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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