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居民用天然氣迎來“漲價潮”


    作者:許可新    時間:2010-08-26





    車用、非居民用天然氣漲價之后,近兩個月來,各地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市場“漲聲一片”——陜西每方漲0.25元;浙江每方漲0.33元;湖北每方漲0.23元;重慶每方漲0.32元……

      周一傍晚,在山西太原西溫莊加氣站,排隊等待加氣的出租車隊伍接近兩公里。

      從第二天開始,山西正式調整公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太原當地的加氣站的最高零售價從每立方米(下稱“每方”)3.2元調整至3.6元。出租車司機們趕在提價之前,享受了漲價前“最后的優惠”。

      這不過是全國各地天然氣正在上演集體漲價的一個縮影。車用、非居民用天然氣漲價之后,近兩個月來,各地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市場“漲聲一片”——陜西每方漲0.25元;浙江每方漲0.33元;湖北每方漲0.23元;重慶每方漲0.32元……

      而除了已經確定漲價幅度的地區外,包括石家莊、西寧等在內的諸多城市也已經明確將在近期召開價格聽證會,具體漲價幅度正處最后敲定階段。

      啟動于6月1日的天然氣漲價行動,終于在全國范圍內發酵出一場全面的天然氣“終端漲價潮”。

      終端價漲幅高于出廠價

      今年5月31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下稱《通知》),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相當于每方漲價0.23元。

      然而,除了湖北等個別地方,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民用天然氣漲價幅度均超過天然氣出廠價的上漲幅度。

      國家發改委5月下發《通知》的同時,曾作出安撫性解釋,認為天然氣漲價對民用沖擊不大,因為按照城市燃氣銷售價格每方相應提高0.23元測算,以全國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炊事用氣約20方計,影響城市居民每戶每月增支4.6元左右。

      但現實中,各地醞釀天然氣提價時,提價幅度大多會高于0.23元這個標準,其中提價幅度較大的成都地區,民用天然氣醞釀提價達到0.46元,是基準提價幅度的2倍。

      成都城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耿杰此前接受采訪時對于提價幅度較高作出回應,認為城市燃氣價格的構成并非單一。由于《通知》規定出廠基準價可以上浮 10%,成都的上游氣源單位據此在0.23元基礎上再上調0.12元的出廠價格。此外,再加上上游管輸費每方上調的0.08元和輸差0.04元左右,得出 0.46元這個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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