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氣價改再下一城 管網分離料落空


    時間:2016-08-18





      天然氣體制改革中,各方最為關注的天然氣管網分離,短期或以不分拆的方式落地。


      昨天,國家發改委在其官網發布《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價格辦法》”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卓創天然氣分析師劉廣彬認為,上述兩個辦法是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至關重要的一環。最近幾年,我國在天然氣定價機制、混改、上游勘探開發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最終目的是希望中國的天然氣機制能夠像英、美一樣,擺脫國家計劃干預,實現市場化。


      2015年10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這次,發改委發布的《價格辦法》調整了價格監管對象,即不再以單條管道為監管對象,而是以管道運輸企業為監管對象。


      監管對象的調整意味深長。


      此前有建議稱,國家應將石油天然氣管網業務從上中下游一體化經營的油氣企業中分離出來,組建若干家油氣管網公司,并建立對油氣管網公司的政府監管制度,即業界廣泛關注的管網分離。


      但“管網分離難度比較大。”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價格下跌大勢下,天然氣經營是虧損的,而管網是上中下游一體化經營公司中最賺錢的板塊。以擁有中國85%管網的中石油來看,2015年,公司天然氣與管道板塊扣除投資收益后的經營利潤為152.98億元,但銷售進口氣凈虧損162.99億元。一旦把管網獨立出來的話,中石油將深陷價格倒掛的窘境。


      上海亞化咨詢總經理夏磊認為,在管網拆分、獨立難成行的背景下,“價格辦法”將監管對象調整為公司,以便于未來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通過公司重組來推動實際性改革,這樣分步走,比在管道資產基礎上直接設立新公司容易多了。


      正是考慮到改革的難度,《價格辦法》第八條提出,經營管道運輸業務的企業原則上應將管道運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目前生產、運輸、銷售一體化經營的企業暫不能實現業務分離的,應當實現管道運輸業務財務核算獨立。


      對此,夏磊說,目前,中石油旗下中石油管道局就已經是獨立核算的。按照《價格辦法》,現有管網格局可以不進行調整,預期中的管網分離出去應該不會做了。這樣看來,《價格辦法》只能算是在天然氣價改大方向上邁了一小步。


      卓創天然氣分析師劉廣彬也認為,《價格辦法》落地意味著天然氣管網短期內分離出去的預期落空。


      天然氣體制改革到位后,應該形成獨立管網作為第三方通道,上下游企業按市場化原則公平競爭、自主運營的機制。天然氣管網法人單位還在中下游一體化經營公司的體內,產業鏈之間競爭能夠公平嗎?業內人士認為,未來需要主管部門加強監管,避免一體化公司在內部各產業間進行不受監管的利益輸送和轉移。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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