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發布《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將化解過剩產能作為加強行業安全監管、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舉措,努力實現鋼鐵煤炭行業扭虧脫困升級和安全健康發展,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意見提出,全面排查、摸清鋼鐵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停止新增產能煤礦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產能核增工作;重新確定煤礦生產能力;加強執法,明確鋼鐵企業整改要求;加大煤礦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做好煤礦節假日停產和恢復生產的安全工作;積極做好政策措施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
意見要求,自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新核準審批的建設項目和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確需新建煤礦的,嚴格審核經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原則上3年內不再進行煤礦生產能力核增,已納入各地“十二五”小煤礦機械化改造規劃且2015年底之前開始的小煤礦機械化改造項目,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原則上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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