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意見(暫行)》(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內蒙古和甘肅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
“國家選擇在內蒙古和甘肅開展試點,主要是考慮到兩地是風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與消納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棄風、棄光現象比較嚴重的區域。”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
《意見》提出了試點的目標,即試點地區在加強電力外送、擴大消納范圍的同時開展就近消納試點,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傳統能源調峰配合形成局域電網,降低用電成本,形成競爭優勢,促使可再生能源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高虎對21世紀經濟報道解釋,一個地區的消納能力在沒有承接外來轉移產業的前提下,短期內是不會有明顯變化的,所以就近消納的本質就是在消納能力一定的情況下,發電權在火電、水電、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各種電源之間如何重新分配等問題,改革難度不小。
內蒙古和甘肅限電現象嚴重
盡管風電、光伏發電增長迅速,但“棄風”、“棄光”是困擾行業發展的難題。
根據國家能源局的統計,1-9月,全國棄光率為10%,而甘肅棄光率達28%,居全國之首。而今年上半年棄風率為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棄風限電主要加重在蒙西(棄風率20%)和甘肅(棄風率31%)等地。
一位光伏發電企業的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今年他們在甘肅金昌的光伏電站最大限電90%,只有10%出力,常年限電,是目前公司所有電站中限電最為嚴重的。
鑒于形勢如此嚴峻,《意見》提出,試點方案應結合地方特點,允許大膽探索,只要政策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影響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又有利于實現就近消納,就可以試行,通過實踐檢驗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火電和自備電廠都應調峰配合
《意見》提出四項試點內容,首先是可再生能源在局域電網就近消納。
發改委要求,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傳統能源調峰配合形成局域電網,減少外送線路建設需求,探索在試點地區局域電網內考慮輸電距離因素測算確定輸配電價,積極承接東部產業轉移,促進可再生能源積極消納的良性循環。
“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傳統能源調峰配合的局域電網是新事物。”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王世江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過去傳統能源不愿意參加可再生能源的調峰,現在要求其參加是一個進步。
“至于說傳統能源怎么參與,方式還不明確,這就需要試點去探索。”王世江介紹,既可以選擇強制讓火電做出一部分犧牲,也可以選擇制定調峰電價,估計后一種可能性不大。
發改委還要求,通過企業自備燃煤火電機組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履行調峰義務,參與交易,提高調峰能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力度。“提出自備電廠要參與調峰,要給可再生能源電力讓出空間。這是一個新的變化。”秦海巖分析。
試點的第二項內容為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并逐步擴大交易范圍和規模,鼓勵可再生能源供熱以及實施電能替代,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擴大電力消費,促進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
建立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
試點的第三項內容為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
具體而言,通過建立優先發電權,提出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年度安排原則,實施優先發電權交易,并在調度中落實,努力實現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建立利益補償機制,鼓勵燃煤發電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進行調節。
“過去在一個區域的年度發電安排中,并沒有為可再生能源做出專門計劃。”秦海巖分析,現在有了計劃的優先電量,為以后的優先調度打下了基礎。
高虎則認為,既然要建立優先發電權,為什么還要開展優先發電權交易?對優先發電權交易如何理解估計要等到電改配套系列中的相關文件出臺之后才能清楚。
此外,發改委要求兩試點地區,試點其他鼓勵可再生能源消納的運行機制。包括,鼓勵對燃煤機組進行技術改造、對熱電聯產機組加裝蓄熱器,實施深度調峰,提高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充分發揮抽水蓄能機組和儲能設備的快速調峰能力,實施風光水儲聯合運行。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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