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工信部等16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未來將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關停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機組,嚴控新增煤電規模,遏制未核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計劃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
發改委表示,受經濟增速放緩、電力供需形勢變化等因素影響,煤電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規劃和在建煤電項目規模較大,違規建設問題仍然存在,多個地區將會出現電力供應過剩情況,必須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未來將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機組,嚴控新增煤電規模,堅決清理違規項目,遏制未核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規劃,“十三五”期間,全國將停建和緩建煤電產能1.5億千瓦,淘汰落后產能0.2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靈活性改造2.2億千瓦。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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