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越南工貿部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海關稅則號為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的聚酯紗線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初裁反傾銷稅在發布之日起3日后執行,執行期限為120天以內。
本案于2020年4月6日立案調查,涉案金額達4.28億美元。
轉自: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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