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參與水上運動的人越來越多,游泳者的健康安全更受關注。近日,記者獲悉,GB/T 44458.3-2024《運動用眼部和面部保護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游泳鏡的要求和試驗方法》(以下簡稱“標準”)正式發布,并將于2025年1月1日實施。
游泳作為一項適合全年齡段的全身運動,其參與人數持續攀升。據統計,我國參與游泳運動的人數已達數億,每周持續進行游泳運動的人數超過千萬人。“我每周平均游3到4次,游泳頻率高,裝備換得也快。我買過很多泳鏡,戴上都不是很舒服,系緊了會很勒眼眶,系松點就容易進水。”北京市通州區消費者陳女士告訴記者。
對此,有業內人士透露,此前,在標準缺失的情況下,市場監管無從下手。一些“小作坊式”企業所產的低質產品,既不執行任何標準,也不會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達不到監管條件,問題較為嚴重。
“游泳鏡作為游泳運動中的關鍵裝備,其質量和性能直接關系到游泳者的健康與安全。然而,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統一的國家標準,游泳鏡市場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在游泳鏡、滑雪鏡這些眼面部運動防護用品的舒適性、功能性和適配性方面都有欠缺,消費者健康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研究員郭婭告訴記者。
“隨著我國消費水平的上升,消費者對游泳鏡的舒適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此前行業內使用頭面部模型多來自國際標準,與國人體貌特征不符。”郭婭介紹,在此背景下,此次標準首次應用了符合中國人頭面部特征的頭模,且數據采集范圍較廣,全國各個地區的人都有涵蓋,為舒適性產品的研發提供了技術依據。
此外,泳鏡的防霧性能是很多消費者關注的重點。記者注意到,在標準第9項鏡片的其他要求中,提出了“防霧性要求(可選)”。
“在此前的行業標準中,針對泳鏡防霧性的檢測方法僅為目測法,即樣品預處理后,在一定溫濕度環境中停留一定時間,用眼睛觀測是否起霧,主觀性較高。”郭婭介紹,國標對于防霧性的檢測則使用專用檢測設備,用物理指標量化了檢測結果。
目前,并非所有游泳鏡都具備雙面防霧功能,因此,檢測機構不會對所有產品進行雙面防霧測試。“如果企業聲稱產品內側防霧,檢測機構就會單獨檢測內部。如果企業未說明有防霧性能,就不需要進行標準防霧性部分的檢測,消費者如果對防霧性有特殊要求在選購時需要注意。”郭婭指出。
業內人士一致認為,隨著新標準的發布,我國游泳鏡市場將迎來更加規范、健康的發展局面,將有更多符合國家標準、質量過硬的游泳鏡產品出現,為廣大游泳愛好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適的游泳體驗。同時,該標準也將推動游泳鏡生產企業的技術升級和產業升級,促進體育用品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記者 劉 元)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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