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食品銷售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8月5日至9月4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共34條,重點明確了各級管理事權、風險防控要求及法律責任。
對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分支機構和門店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細化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要求,要求總部加強從業人員、采購、配送等環節管理,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健全風險隱患防控機制。
要求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實施覆蓋總部、分支機構、倉儲及配送中心、門店等全鏈條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記者 林麗鸝)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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