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將正式實施。屆時,三歲以下兒童服裝必須符合A類標準,不符合《規范》的童裝將被禁止生產和銷售。
新版《規范》將取代目前實施的2003版國家標準,成為紡織品新的強制性國標。據悉,與舊國標相比,新版《規范》擴大了嬰幼兒紡織品覆蓋的年齡范圍,即對于嬰幼兒服裝產品的定義由“年齡在24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改為“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此外,《規范》規定的指標,包括甲醛含量、pH值、異味等,根據這些指標,服裝被分為A、B、C三個檔次,經檢驗符合A級標準值的可供嬰幼兒使用。從下月起,三歲以下兒童服裝都要執行A類標準,同時,生產企業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不符合《規范》的紡織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機織起絨合成革基布
12月1日實行新國標
近日,由福建省纖檢局為主起草的《機織起絨合成革基布》國家標準(GB/T28462-2012)經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將于2012年12月1日實施。
機織起絨合成革基布是生產合成革的主要原料之一,同時也是一種重要的產業用紡織品。據介紹,該標準根據厚度和后道制革加工工藝對機織起絨合成革基布進行了分類,并對厚度、毛細效應、斷裂強力、撕破強力、耐水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性能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標準的實施有利于指導制革生產,促進機織起絨合成革基布產品質量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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