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已運行了四年多,對推進我國電子信息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升級換代,確保電子信息產業的環境、健康、安全及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為了適應新的發展需要,該管理辦法已進行了修訂升級。
由原信息產業部牽頭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監管產品第一批目錄主要是電子信息產品如手機等通訊產品以及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和歐盟的RoHS指令相比調整范圍較小,沒有涉及家用電器產品,同時也缺乏相應的獎懲措施。為此,工業與信息化部在2010年3月啟動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
據應邀出席中國家電技術大會的工業與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調研員高振杰介紹,到2011年3月已完成了WTO/TBT的通報以及對相關方評議的答復,并于4月的部際聯席會議上進行了通報,目前已進入技術審查、部門會簽階段。
據高振杰介紹,此次修改的主要有,標題修改為“《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調整對象與范圍由電子信息產品擴展為電子電氣產品,即工作電壓在直流電1500伏特、交流電1000伏特以下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包括:家用電器。同時該辦法的發布單位也有調整,增加了科技部、財政部為聯合發布單位。
根據目前的進展情況,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有望于2012年上半年發布。
高振杰還透露,2011年11月工信部將聯合相關部委開展《管理辦法》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對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較發達地區和消費市場集中的城市貫徹落實《管理辦法》情況和企業開展有害物質管控情況進行抽查。
來源:中國家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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