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電底座與機器分開銷售潛規則何時休?


    作者:曾祥萍    時間:2011-03-25





      “高高興興抱個彩電回去,誰知道貨送到才發現不帶掛架,必須額外付款,這不明擺著多收錢,忽悠人嘛!”家住廣州市番禺區的李先生致電本報記者,稱其在某家電賣場購買電視時遭遇的潛規則,幾千元的電視掛架還需要另外購買,“這與買臺汽車讓消費者自己配輪子有何區別?”這讓李先生十分郁悶,但又感到無奈,因為他在賣場問了一圈,所有的銷售人員都告訴他“這是行業慣例”。

      據信息時報記者了解,底座支架問題自2010年以來成為電視機行業新的投訴熱點,今年也不例外。不少彩電企業將彩電裸機和底座、掛架分開銷售,消費者如果要配底座或掛架,則需要另外支付幾百元的費用,如果用自行購買的支架,安裝時需收取80元~100元不等的安裝費。

      記者調查發現,甚至有廠家將這行業慣例玩得更徹底,有消費者投訴潮州創佳彩電:“想買臺32寸的彩電,由于價格低廉,便挑中了創佳一款標價為2290元的液晶電視,誰知準備買單時才被告知“該款彩電為特價,不含底座也不帶掛架,如需要得另外掏錢買。”消費者表示,讓他氣憤的是,許多國產大品牌彩電都是含底座,掛架60元~70元就能買到,而創佳的底座居然要價80元,掛架則需120元,“實在太不合理!”

      對于消費者的疑惑,有企業老總解釋:“這是行業慣例,電視機帶底座,掛墻的支架另配,大部分消費者將平板電視擺在平臺上,不需要掛墻支架。”不過這種說法也得到了不少消費者的拍磚,有顧客指出“這是什么行規,無非就是耍點小聰明,多賺錢,同時也立個牌坊,說自己的價格低。”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對底座、支架單獨付費,其行為明顯屬于分割銷售,涉嫌強制消費者二次付費。但這種將底座與電視機身分開銷售國家并沒有與之相關的規定,所以無法明確說明這種做法是否違法。上述人士為消費者支招,目前只能共同呼吁,希望企業能夠自律。


    來源:信息時報 曾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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