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刀具行業紛爭起硝煙 品牌成競爭“殺手锏”


    時間:2010-09-17





    幾年前,國內一家自主品牌企業Z曾因為幾款產品涉嫌仿制,被某著名國際刀具企業C告上法庭,整個訴訟過程長達數年,期間Z企業幾款產品被禁止上市,雖然最后結果以C企業撤訴告終,但由此帶來損失不可估量。2009年,國內2家知名刀具品牌企業SQ因知識產權糾紛對簿公堂,對正處于高速發展Q企業迎頭一擊,多名高管甚至被刑事起訴,前途堪憂。

    模具網CEO羅百輝分析認為,兩起案例給刀具行業模仿創新帶來警示,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今天,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才企業發展正途。然而時至今日,眾多小刀具企業依舊我行我素,繼續依靠仿制先進刀具獲利。單純刀具仿制對企業未來發展留下隱患,企業積累僅僅制造經驗,技術實力方面仍舊不能獲得提高,不能仿制基礎上有所創新,從而也就為今后知識產權糾紛埋下隱患。

    刀具相對來說屬于傳統行業,上百年技術進步使得刀具通用技術發展很迅速,有時候刀具結構一致刀具角度相同均無法準確確定否侵權,這時,切削參數選定過程可以成為判定否侵權依據。這些適合不同材料切削刀具使用最佳參數不一次選取就可以獲得,需要經過不斷切削試驗修正,因此沒有其他實驗數據,一次性直接選取最佳角度基本不可能,肯定存侵權行為。

    對于國內企業來說,通過模仿與創新相結合趕超先進必要手段,但過程必須注意規避侵權風險。要注意,這種結合應當建立一定技術基礎之上,即對刀具原理要有一定認識,否則也僅僅得其外形而不得其精髓。例如,某知名外企W曾發生這樣一件事情,一位用戶覺得該企業某一種刀具應用效果十分出色,但價格昂貴,于他將該刀具提供給了國內某工具企業進行仿制并使用。

    從法律意義上講,這種行為已經侵犯W企業知識產權。可惜,該工具企業這種仿制僅僅照抄而已,對于該刀具原理并沒有深入了解,以至于加工工件變化之后無法設計出新適合切削刀具,明顯不具備創新能力。

    讓人感到失望更多企業模仿還依舊停留照抄上面。模仿并不等于就照抄,如果這樣,仍舊還仿制,仍侵權行為。最終,本應成為國內工具企業提升技術水平“模仿+創新”還無可避免返回了仿制侵權老路上,企業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并沒有得到真正提高。


    來源:價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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