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妝品漸成藥店新寵 藥監局稱國家無"藥妝"概念


    時間:2010-09-16





    近期,有市民打來電話反映,在藥店買護膚品,本以為效果肯定比商場里的更好,誰知不是那么回事兒,懷疑藥店賣的化妝品質量不可靠。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藥店銷售化妝品并不違規,但消費者應注意,藥店的化妝品或藥妝產品,和藥品是兩個概念,不具備藥品功效,購買時要仔細甄別。

    調查 藥店賣化妝品很普遍

    昨天,市民周女士撥打96110說,上周五,她在市區一家藥店買了一套護膚品。“回家后,把包裝打開,聞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怕用了之后對皮膚有傷害,所以就沒敢用”,周女士提出疑問:現在不少藥店里都能買到化妝品,但這種化妝品的質量能讓人放心嗎?

    帶著周女士的這一問題,連日來,記者在芝罘區、開發區等地藥店進行了調查。在芝罘區南大街某藥店,記者看到,藥店單獨有一個貨架,上面擺放了一些品牌的化妝品,種類齊全,有祛斑霜、防曬霜、美白霜等。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詢問一位店員,“這里的化妝品質量怎么樣?”店員表示,所有的化妝品進貨途徑都非常正規,絕對沒有假冒偽劣產品,不需要擔心。

    “現在藥店賣化妝品比較普遍”,家住芝罘區新海陽的劉女士經常購買各種化妝品。不過,讓她稍感困惑的是,有的藥店告訴她,店里所出售的化妝品跟普通的化妝品不一樣,有藥用效果,可以預防皮膚病之類的疾病。

    疑問 藥店的化妝品就是藥妝?

    真有能預防皮膚病的化妝品?記者從一些經常使用護膚品的市民處了解到,這種化妝品還真的存在,不過它有一個“專業”的名字:藥妝。

    幸福某藥店工作人員李先生表示,藥妝是這幾年流行起來的一個新詞,“可能有的藥店認為,在藥店出售的化妝品,簡稱就是‘藥妝’吧。至于這種所謂的‘藥妝’到底有沒有藥品的功效,真是沒法說。”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藥店銷售化妝品銷量普遍不錯。那么,為何化妝品如此鐘愛藥店呢?

    李先生告訴記者,藥店銷售化妝品,更能給消費者一種安全感。“但個別藥店在宣傳上可能存在用詞不當的問題,把化妝品的功效夸大了。”

    工商 藥店經銷化妝品不違規

    有個別市民提出疑問,藥店就應該賣藥品,怎么能賣化妝品?

    對此,芝罘工商分局企業注冊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國家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化妝品進藥店。但是,藥店經銷化妝品,必須把化妝品與藥品分開,實行專柜銷售,防止交叉污染,也是為了防止消費者被誤導。“現在許多大型藥店都是在工商部門以公司的形式注冊,因此它的經營范圍也往往不會局限于藥品,像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可能多少都會有所涉及。”

    工作人員表示,藥店必須向工商部門申請增加經營范圍,得到批準后才可經銷化妝品,如果沒有申請或未被批準就出售化妝品,則屬于超范圍經營,這是不允許的。

    藥監 國家無“藥妝”概念

    對于藥店出售化妝品或“藥妝”,市藥監部門化妝品科工作人員則認為,現在根本就沒有“藥妝”的批準文號,國家也只有“藥品”和“化妝品”之說,沒有“藥妝”這個概念。

    記者了解到,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規定,無論是國產化妝品還是進口化妝品,國家只有“衛妝準字”和“衛妝特字”兩種批準文號。“衛妝準字”是指普通用途的化妝品;“衛妝特字”則是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包括祛痘、染發、祛斑、防曬等。

    在采訪中,市藥監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說,藥妝實際上就是“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它和“非特殊用途的化妝品”,統稱為“化妝品”。因此,藥店里出售的化妝品,或者所謂的“藥妝”,都不是藥品,不具有藥品的功效,市民在購買時一定要謹慎,不要被宣傳所迷惑。

    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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